中共安宁市委 安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安宁市2018年度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校园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20 14:14:32 点击率:105
2018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力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广泛开展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公民道德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成果显著,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和坚实道德支撑。
为表扬先进、树立榜样,充分展示我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成果,进一步激发全市各级各部门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进一步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市委、市政府决定,授予中共安宁市纪律检查委员会等19个单位2018年度安宁市文明单位称号,授予安宁市连然街道极乐村委会黑土厂村小组等9个村2018年度安宁市文明村称号,授予安宁市和平学校等4个学校2018年度安宁市文明校园称号。
希望受表扬的单位、村、学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模范的行动带动和影响全市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向受表扬的文明单位、文明村、文明校园学习,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不懈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把安宁建设成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市民素质一流的更高水平文明城市不懈努力,为开创安宁“两区一极”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