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第二届“螳川人才”扶持计划推荐申报公告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6-10 15:16:33 点击率:301
为激励各类人才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建功立业,经市委同意,决定开展第二届“螳川人才”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对象
在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及乡村振兴人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及其他类人才。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中,纳入公务员序列管理的人员一般不参加评选,已被确定为第一届“螳川人才”扶持对象的不再申报。
二、评选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具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较高的职业道德水准,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社会形象。近三年在推动安宁经济社会发展中有重大创新或作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专业技术人才: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创新意识,坚持科学精神,在教学科研、技术创新、成果转化等方面成绩突出的专家、学者、学科带头人、行业优秀人才,其成果和成绩在昆明市内外有较大影响且被同行专家公认,并获得昆明市级以上奖励和表彰。
2.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所在企业在全省、全市或同行业中具有较强竞争力,其主要产品被评为云南或昆明名牌,重大技术改造获得省级专利或受到有关部门表彰。近三年来,没有发生负直接责任的重大安全、环境污染事故;企业近年来利润增长,税收增加,职工收入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显著;本人工作业绩突出,为企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促使企业管理水平达到省内、昆明市内同行业领先水平的经营管理者。
3. 高技能人才:坚持业务学习、岗位练兵,在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中取得有影响力的发明创造;在本职业(工种)中掌握一定绝招绝技,且在传承技艺、推广技能,积极为企业或团队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取得显著成果;在推动应用先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方面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省、昆明市表彰的优秀高技能人才。
4. 农村实用人才及乡村振兴人才:努力学习、应用和推广先进科学技术,在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中做出积极贡献,在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办和创办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及经济科技实体,农副产品生产、加工、营销等生产经营活动中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对帮助发展农村经济、促进乡村振兴、带领农民脱贫致富等方面作出重大贡献。
5.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及其他类人才:热心社会工作事业,具有较高水平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实务能力,获得昆明市级以上奖励和表彰;积极投身社会工作实践,探索创新出有效的服务模式和工作载体,做出显著业绩贡献,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并获得行业表彰的优秀人才。
三、扶持措施
确定为“螳川人才”扶持对象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 扶持经费。一次性资助5万元/人的扶持经费,扶持经费可作为扶持对象外出考察、学习培训、项目研发、为师带徒、医疗补助等费用支出。
(二) 优先推荐。“螳川人才”扶持对象参加上级对口培训、参与省市各类人才评比表彰。
(三) 户籍办理。可在其工作地或居住地落户,其配偶、未婚子女及父母可随本人迁移户口,由所在单位负责,公安机关依法办理。
(四) 医疗保障。享受市内高层次人才医疗待遇,所需医疗费用通过现行保障体制解决。
(五) 社会保障。其配偶、子女到我市居住或就业的,按照国家、省、市相关规定,可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达到国家、省、市规定的年龄和享受待遇的条件时,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障待遇。
(六) 科研服务。需要借助市内科研平台进行资料查阅、实验和产品研发的,在不涉及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的情况下,可无偿使用相关单位的科研场地、仪器设备等。申报国家、省、市科技项目时,相关职能部门应优先推荐、优先立项,并做好服务工作。
(七) 子女入学。未成年子女在我市就学的,幼儿园及义务教育阶段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优先为其协调办理入托、入学手续。
(八) 疗养保健。给予疗养保健费用1500元/年,2年费用一次性拨付。
四、申报方式和评审程序
(一)申报方式
“螳川人才”扶持计划采取组织推荐、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
(二)评审程序
1. 宣传动员: 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首届“螳川人才”扶持计划评选公告,动员全社会参与评选。
2. 开展推荐:各单位、社会组织或个人提交推荐材料到相应行业评审委员会进行推荐申报(各行业评审委员会联系方式见附件)。
3. 资格审查与行业评审:行业评审委员会对参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依据《行业评审推荐工作方案》进行评审。
4. 评委会办公室审核:评委会办公室组织纪检、政法、税务等部门进行资格复审。
5. 公众投票:公布候选人名单及事迹,社会公众通过“魅力安宁”微信平台参与投票,投票结果作为认定参考之一。
6. 评委会评审:评审出“螳川人才”扶持计划拟入选人员。
7. 社会公示:公示拟入选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天。
8. 确定入选人员名单:拟拟入选人员名单提交市委研究,确定获奖人名单。
9. 开展扶持:对明确的扶持对象,开展为期两年的扶持计划,拨付扶持资金,落实扶持待遇。
五、推荐和申报具体要求
(一)推荐(自荐)起止时间: 2019年6月10日至6月21日(不含节假日),逾期不予受理。推荐(自荐)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须于2019年6月21日17:00时前报送各行业评审评委会(邮寄的以邮戳日期为准)
(二)推荐(自荐)人选须提供材料:
1. 属组织推荐或社会推荐的,提交单位或组织推荐报告、《安宁市第二届“螳川人才”扶持计划推荐表》、个人重大贡献事迹材料(500字内)、相应奖励、荣誉称号、发明专利、技术创新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近期大一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报送至各行业评审委员会。
2. 属个人自荐的,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安宁市第二届“螳川人才”扶持计划自荐表》、个人重大贡献事迹材料(500字内)及相应奖励、荣誉称号、发明专利、技术创新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近期大一寸白底免冠电子照片,报送至各行业评审委员会。
3. 表格材料获取方式:推荐上报材料一律以A4纸打印,并报送电子文件。《安宁市第二届“螳川人才”扶持计划推荐表》、《安宁市第二届“螳川人才”扶持计划自荐表》、《安宁市第二届“螳川人才”扶持计划行业评审委员会联系方式》可在安宁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an.km.gov.cn)下载。
六、工作机构与监督
(一)评选机构
成立安宁首届“螳川人才奖”评选委员会,全面负责评选表彰各项工作,评选委员成员由有关部门领导和专家担任,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具体资格审核和初评由相应牵头单位成立行业评审委员会,负责各行业人才评审。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地点在安宁市连然街131号市委办公楼5楼。
(二)监督
为维护首届“螳川人才奖”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评选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下进行,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即按程序取消获奖者资格,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监督电话:0871-68690636
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附件:
安宁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