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召开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3-30 19:08:03 点击率:1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及《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2018年2月8日至2月11日召开安宁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会议建议议程是:
1.听取和审议《安宁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安宁市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安宁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安宁市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审查批准《安宁市2018年地方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安宁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安宁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听取和审议《安宁市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处理办法(草案)》;
8.选举事项;
9.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