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作者:干部科 发布时间:2015-11-10 17:23:26 点击率:15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组织路线,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有关组织、干部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为贯彻和实现党的政治路线,推动和促进全县两个文明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2.检查各级党组织执行《党章》情况,按照《党章》要求,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召开县党代会的组织工作,指导各级党组织定期弄好党代会和党员大会。
3.研究和指导全县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研究探索新形势下,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的设置和活动方式;综合、协调、指导和检查全县党员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干部、党员和党组织统计工作及县管干部档案的管理工作;主管全县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组织新时期党的建设的理论研究。
4.研究提出各乡镇、县属部委办局、人民团体和企事来单位领导班子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县委管理干部的考察、考核、党群部门公务员考评和办理干部的任免、调动、交流、工资待遇、奖励、退(离)休审批手续以及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等事宜。
5.根据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县干部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总体规划,组织落实培养选拔中青年干部工作;负责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检查督促,及时向县委和市委组织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建议。
6.从宏观上研究和指导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制订或参与制订组织、干部、人事工作的重要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7.主管全县干部教育工作。制订全县干部教育的规划、政策;组织县管干部和中青年后备干部以及组织系统干部的培训;指导,综合、协调,检查各乡镇党委、部委办局、群众团体的干部教育工作;研究、探索干部培训制度,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建设。
8.牵头制订或参与制订知识分子政策,调查了解贯彻执行党的知识分子政策的情况,组织评审县级优秀专家和组织开展有关活动。
9.负责老干部工作的宏观管理,参与制定有关老干部工作的规定和政策,帮助解决问题。
10.管理中共富民县直属机关委员会和县委党员电化教育中心的工作。
11.完成县委和市委组织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部门在职在编实有人数16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9人;在编实有车辆2辆。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二、所公开的经费及变动情况说明
(一)2015年收入预算情况:2015年单位财政拨款(补助)收入预算总额679.7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收入285.78万元,占总收入的42.04%;政府性基金收入394万元,占总收入的57.96%。
(二)2015年支出预算情况:2015年单位财政拨款(补助)支出预算总额679.78万元。
1.财政补助支出(基本支出)285.78万元,占总支出的42.04%%;
2.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支出)394万元,占总支出的57.96%。
(三)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2015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总额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
2015年“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数6万元比2014年决算数7.86万元减少1.86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依据省市、县财政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审计部门的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机关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规范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从根本上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中共富民县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