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县三项制度强化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管理工作
作者:富民县“四群”办 发布时间:2013-06-01 09:26:33 点击率:34
全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后,富民县探索推行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日常管理,促进指导员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
实行工作日志制度。统一印制《富民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日志》,发放给驻村指导员,逐日记录驻村工作情况,包括存在问题、具体措施、办理结果、群众建议,实现一事一记。各镇(街道)工作队按月召开例会,通报《工作日志》填写情况,梳理问题,集体研究,切实解决。
实行双向考勤制度。指导员驻村期间,由村党组织负责,推行逐日登记考勤制度,按月通报指导员在岗履职情况。指导员驻村时间外,由其派出单位每月初将考勤登记表送交工作队长审核,推行派出单位考勤制度。县委“四群”办负责对考勤登记表进行综合归类,确定指导员每月驻村时间,按月通报指导员在岗履职情况,实现所驻镇(街道)和派出单位的双重对接管理。
实行公开承诺制度。各派出单位分别按照挂钩村委会的产业发展、群众需求等实际状况,重点从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整治、党组织建设、抗旱救灾、帮扶慰问等方面作出不同帮扶承诺,促使指导员亮明身份,签订帮扶承诺书,并在驻村挂牌上墙公开承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通过落实公开承诺制度,各派出单位认真履行各自承诺,有针对性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帮助基层完成承诺事项,切实解决一批难点热点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