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区:省厅调研作指导 规范建设树标杆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9-04 15:00:28 点击率:13
根据云南省司法厅相关文件要求,统筹考虑全省各地的公证工作基础及布局代表性,省司法厅在全省范围内确定了10家公证处,作为云南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试点单位,官渡区东骏公证处有幸成为首批10家公证处的试点单位之一。
为更好的推动和做好规范化建设工作,8月12日,省司法厅王处长一行到东骏公证处进行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调研,市司法局陈副局长、市公协刘秘书长及区司法局张书记、徐副局长、包科长等参加调研。会前,区司法局领导高度重视,指导我处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据此,根据昆公协〔2012〕9号《昆明市公证员协会转发云南省司法厅《云南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的要求,从组织机构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窗口建设、业务建设、质量建设、队伍建设和内部管理建设等方面认真进行了对照梳理,将我处近几年来取得的成绩及存在的不足做了详细的汇报。
调研中,省、市、区领导分别就东骏公证处开展规范性建设工作提出了指导意见及工作要求,省厅王处长强调:此次到东骏公证处进行调研,是开展云南省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的一次动员,推进,及进一步听取意见。推进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是深化公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形势需要,是公证法律服务实现科学发展,协调发展的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希望公证处严格按照三个规范、八个统一认真开展工作,制定好可以放在全省范围内适用的,具有指导性意义的实施方案,严抓落实。
作为此项工作的试点单位,东骏公证处有信心将此项工作做好,全处人员,将以高度的责任感和高度的使命感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做好公证机构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省厅给东骏一个平台,东骏还全省一个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