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官渡区委政策研究室开展向天津市、山东济南市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研究
作者: 发布时间:2014-02-17 16:18:48 点击率:28
天津市、山东济南市认真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为官渡区深入开展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天津市北辰区丹凤里社区建于上世纪90年代初,是一个有着20多年房龄的老社区,一度因管理不到位,“脏乱差”成为老大难问题。为了让社区有一个更加宁静、安全的环境,丹凤里社区实行了“无特殊情况禁止各种机动车在社区院内停放”的车辆管理模式。
这几年,社区探索实施以党支部为核心、居委会为主体、楼门长为纽带、服务队为支撑的“四位一体”自治管理模式,织密社区服务网络,有效改善社区环境,其居民自治管理、共建共享美丽社区的经验,对提升老旧社区的管理具有示范意义。
去年,社区完成了旧楼区提升改造工作,小区环境、路面、内部管道都进行了提升改造,社区形象也得到明显提升。在社区环境的维护工作中,楼门长发挥了重要作用,他们成为社区自治管理的中坚力量,也是居民群众时时刻刻也离不开的贴心人。
为了让社区有一个更加宁静、安全的环境,丹凤里社区实行了“无特殊情况禁止各种机动车在社区院内停放”的车辆管理模式。小区大门白天由楼门长协助居委会管理,晚上由各楼门长和志愿者负责,全天24小时监控小区车辆走向。多年来,这种管理模式已经得到广大居民的支持和认可,机动车不在小区内停放已经成为社区居民的自觉行为,而楼门长为此付出了很大努力。
社区居民自治是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我党一贯坚持的重要方针,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基本内容,也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形式。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立和改革的进一步深入,“单位人”逐步向“社会人” 转化,许多原来由企事业单位承担的工作都转向了社区,社区在城市管理和基层民主政权建设是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社区居民自治是指在党的领导、政府的指导下,健康长寿居民自己的力量,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通过自己选举的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办理与自身利益相关的社区内的事务,用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方式,逐步实现社区居民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实行社区居民自治是加快城市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城市文化品位的需要;是服务群众的重要途径;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要保证。
社区居民委员会自治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二是社区居委会负担过重。三是缺少社区中介组织。四是社区意识薄弱。五是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六是社区工作者队伍需要进一步提高。
社区建设的对策措施是:一是正确认识和理解社区居民自治,增强搞好居民自治工作的自觉性。二是大力发展社区服务,增强社区居民的认同感和参与社区居民自治的积极性。三是积极培育社区中介组织, 社区自治的组织体系。四是壮大社区志愿者队伍,将道德建设与社区自治结合起来。五是进一步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保证居民群众当家作主。六是加强社区居委会建设,提高社区工作者素质和工作能力。
山东省济南市出台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根据市领导的指示精神,我市成立了由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民政、建委、规划、房管、国土、执法、财政等部门参与的《意见》起草组,深入区县、街道、社区实地调研,全面调查了解我市社区发展的基本情况,同时借鉴先进地区城市社区居委会工作方面好的经验和做法,在此基础之上形成了《意见》初稿。形成初稿后,市委、市政府又通过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基层社区的意见和建议,市委书记王敏、市委副书记雷杰、副市长齐建中也多次提出修改意见,经过多次反复修改,最终形成了此次出台的《意见》。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我市的城市社区居委会建设工作,紧紧围绕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的目标,不断加大创新力度,积极探索实践,创立了“以培育社区自治为核心,以公共服务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市场化为手段,以提高社区居民生活品质为目标”的“社区发展”模式,我市城市社区建设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围绕社区管理服务创新,各区县结合实际,积极探索,形成了多种行之有效的社区管理服务机制和模式。市中区出台《实施社区管理服务创新的意见》,通过建立完善“三位一体、三级联动、三支队伍”组织网络,为全体居民提供以“三必访、六必到;五大员、六必报;三类十项服务”为核心内容的职业化、专业化、社会化服务,实现社区管理服务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槐荫区探索出以党组织为领导核心、以社区成员大会和社区成员代表会议为决策层,社区居民委员会为执行层,社区监督协商议事会为监督层“一心三元”管理模式,把居民参与社区活动率提高到80%以上,使社区自治机制更加健全;天桥区探索出以社区党总支为领导核心,以社区居委会为主体,以社区服务站、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为依托,以联席会议制度为纽带的“五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服务模式,有效解决了高档封闭式社区管理服务难题,化内耗为合力,强化了社区的整体服务功能。这些探索,为基层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鲜活的实践经验。
山东省济南市社区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社区人员不足。经选举产生的社区居委会成员5人,平均每人要为600户社区居民提供服务。随着社区管理服务任务不断加重,人员不足问题已制约着社区服务水平的提高。二是社区经费不足。2007年市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的意见》文件规定社区办公经费按照每千户每年1万元核拨,到今年已经5年时间没做调整,远远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速度,已无法满足社区居委会正常工作、服务需要。三是社区居民委员会用房不足。《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文件规定“社区居民委员会用房面积一般应达到300平米以上”,市内五区及高新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不足300平米的247个,占53.9%;不足50平米的55个,占12%。
四是社区发展不平衡。一是受财政投入差异影响,各区在城市社区建设资金投入方面存在不平衡,同区之间的不同社区在这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二是社区管理服务不平衡,大部分社区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但仍有部分社区管理服务抓不起来,工作不到位。
加强社区建设的对策措施。一是解决社区人员不足问题。明确规定:社区居委会成员职数原则上按照5人设置,按相关程序选举产生;社区工作者按照3-7人配备,以县(市)区为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二是解决经费不足问题。明确规定:将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的工作经费、服务设施以及社区信息化建设等各项经费纳入市、县(市)区两级财政预算。在落实社区办公经费按每千户每年1万元核拨的基础上,按照每个社区每年20万元的标准落实社区群众工作专项经费。 三是解决社区居委会用房不足问题。明确规定:各区政府和市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和办公经费保障工作的通知》规定,落实城市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和专项治理工作。对新建居住小区和旧城区连片改造居住小区的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政府有关部门从规划、土地招拍挂、工程建设、综合验收等多个环节进行指导、监督,并切实发挥其职能作用。所在区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参与社区办公服务用房的验收,确保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与小区建设、旧城改造同步规划、设计、验收,同步投入使用。对老城区社区办公服务用房不达标的,由各区政府负责,通过购买、租借、调剂置换等方式解决。确需新建、改扩建的,以区政府名义书面上报市城市建设项目审批领导小组统一审批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