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柴河、大河水库顺利通过云南省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考核
作者: 发布时间:2011-12-05 22:44:14 点击率:141
根据《云南省水利工程管理考核暂行办法》及省市水利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强化和规范大中型水库管理,中型水库必须达到省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标准,晋宁县柴河、大河水库被列为2011年管理考核任务。2011年11月17日,省水利厅组织专家考核组对柴河、大河水库管理所申报省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县财政局、县编委办、县档案局、县环保局、县国土局及水库所在乡(镇)主要领导和县水务局主要领导及水库管理所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
专家组通过现场检查,听取自检自查和初验情况汇报,并查阅有关文件和档案资料,对考核过程中发现的疑问进行质询的方式进行考核。按照考核标准,经专家组评议和打分,柴河水库管理所考核验收得分为868分、大河水库管理所考核验收得分为881分,各类考核分均在标准分75%以上,达到省一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标准,一致同意通过验收。
在考核过程中,专家考核组提出了许多好的意见和建议,下一步,我们将限时整改,不断完善柴河、大河水库的管理,同时加强其它水库的管理,切实改变重建轻管的局面,逐步将我县的水库管理工作走上规范化、法制化、现代化的轨道,充分发挥水库的功能效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