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蒜镇组织村组干部进行集中“充电”
作者:辛艳玲 发布时间:2011-11-10 22:56:15 点击率:92
近年来,上蒜镇积极探索干部教育培训新方法,不断提升干部队伍整体素质,努力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10月28日,上蒜镇采用“请进来”的培训方式,邀请市、县法律工作者到我镇对相关站所工作人员及各村、小组干部200余人进行集中“充电”,就工作中常遇的一些法律法规政策知识进行授课。
在开班仪式上,镇党委书记赵丽娟强调,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因法律知识的匮乏引发的基层矛盾较为突出,村组干部依法履职能力亟待解决。此次培训班是镇党委、镇政府进行深入调研后所作出的精心安排,各学员要认真学习,将培训内容在今后工作中学以致用,为我镇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及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日新月异,城乡一体化进程加速,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成为普遍现象,针对目前农村中承包合同存在的诸多问题,昆明市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刑事部主任郎春同志就农村集体土地承包合同管理这一热点内容进行授课。郎春主任结合农村工作实际,以及承包合同草拟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及事项,以深入浅出、简明扼要、适当讲解合同案例的方式进行法律法规政策的讲解。学员们时而低头做笔记,时而眉头紧锁进行思考,授课现场学习氛围一片井然。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一直被中央、省、市、县作为农村阶层干部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在市级法律工作者郎春主任授课之后,我县晋航律师事务所主任马玲芬同志就《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这一贯穿村组各项工作的法规内容进行深入讲解。通过马主任的授课,培训学员们认识到贯彻《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做好村民自治工作,是贯彻党中央精神,实施依法治国、依法治村,调动广大农民积极性、依法创造自己幸福生活的重要举措,在今后的基层工作中,各村要进一步从实际出发,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促进村委会工作规范化,把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真正落到实处,将人民群众赋予村组干部的各项权利用好、用实,为人民群众多做好事、多做实事。
通过此次培训班学习,村组干部们对农村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为今后依法办事、依法履职打下了更加坚实的基础。同时,此次普法培训班的举行,体现了上蒜镇党委、政府对农村干部素质提升的重视,更体现了镇党委、政府法制观念不断提高的重大转变,凸显了上蒜镇依法治镇、依法治村的良好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