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公安局“三严格”狠抓干部管理促队伍健康发展
作者:寻甸县公安局 发布时间:2013-12-17 09:54:57 点击率:87
严格“一岗双责”。寻甸县公安局推出“一岗双责”即在公安机关内部担任领导干部的要承担完成所管理部门业务工作目标和队伍管理目标的双重责任,年初由县局与各部门签订双重责任书,实行半年、年度统计通报制度。双重责任既是公安机关全面履行三大社会职能的重要保证措施,又是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升公安形象的重要手段,也是培养和提升领导干部能力的重要途径。县局要求每一名领导干部都要在警务、勤务、制度、机制等方面统筹兼顾;要在内务管理、日常管理、警营文化建设等方面及时发现并解决好队伍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防微杜渐,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并扩大队伍正规化建设成果,使公安机关正规化建设健康长效发展。
严格“双单制”考核量化。县公安局对在职在编的实职副科、正科领导干部的履职情况实行“双单制”管理,即对干部在分管或本部门队伍管理或业务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发放表扬单,队伍管理业务工作不落实、不到位造成不良影响的发放失误单。“双单制”以一年为一个考核周期,每名干部每年基础分为100分,每份表扬单分1—6级,由1至6级分别加1至6分;每份失误单分1—6级,由1至6级分别扣1至6分。“双单制”管理结果实行季度提醒制度,每季度有二次以上被发放失误单的领导,由政工配合县局纪委进行诫勉谈话,谈话记录纳入干部个人档案管理;每年对全局科级干部“双单制”情况进行汇总,作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公务员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干部提拔使用或不胜任现任领导岗位的重要依据 。一年内,两项考核成绩(队伍管理、业务工作)均排名最后或其中任意有一项成绩连续两年排名最后的,将由县局党委向县委组织部门进行报告,采取组织措施。全年“双单制”管理情况将作为干部年度绩效考核评价的依据,同时也是干部工作实绩、管理水平的重要依据和评价指标。
严格“督导抓落实”。县局纪检、政工组成“一岗双责”、“双单制”督导考核领导小组,狠抓县局干部管理,督导落实“一岗双责”及“双单制”考核。一是县局强化对领导干部日常履职及“双单”督导监察,按照半年、年度对“一岗双责”目标责任履行不到位、管理松弛导致部门民警发生的“四违”(违法、违纪、违规、违令)行为的领导干部根据影响情形实施行政问责、诫勉谈话;二是由纪检、政工、相关业务部门跟进督导公安业务工作每月绩效考核,每季度通报考核量化结果,同后进部门谈话并一同研究工作推进不了的问题和原因,逐一解决。形成工作上你追我赶,队伍管理上层层落实责任的良好局面。截止10月1日,寻甸县公安局向99人次副科以上的干部发出表扬单32次,失误单58次,其中向正科级领导干部发出表扬单5次,向副科领导干部发出表扬单27次,合计表扬加分76分;其中向正科级领导干部发出失误单13次,向副科级领导干部发出失误单45次,合计扣分124分。三是督导落实领导干部本人违反《公务员法》及人民警察相关行为规范要求、纪律规定情形,对违反《公务员法》规定情形者,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予以处罚;对违反公安机关“三项纪律”、“五条禁令”者坚决予以辞退、开除;对违反法律法规,情节轻微者,予以行政处分、党内处分,情节严重或犯罪者,移交纪委、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