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审批事项
作者:寻甸县政务网 发布时间:2013-10-12 08:53:32 点击率:249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01号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文化市场管理
02号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的核发
服务性项目
01号服务性项目 :文物管理
02号服务性项目 : 体育管理
03号服务性项目:A级和AA级AAA级旅游景区、景点等级评定的审核
01号 非行政许可事项: 文化市场管理
01-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
一、非行政许可内容
寻甸县辖区内《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
二、设定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9、50条。
三、非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一店一证。暂停审批。可以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国务院办公厅2004年2月17日转发文化部等部门关于开展网吧等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专项整治意见的通知》第1条。
四、非行政许可条件
设立需采用企业组织形式。办理变更要符合相关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8条、第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9、50条。
五、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两份(计算机打印件);
2、房屋租赁协议(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两份;
3、经营场地平面图两份(计算机打印件)
4、消防安全意见书两份(验原件);
5、变更企业名称的提交工商部门店名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两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交委托代理证明(计算机打印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7、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生转让、变更的需提交公证机关公证书复印件两份(验原件);
8、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9、遗失补办的需提供登报作废报纸原件壹份,复印件壹份。
六、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人持书面申请到寻甸县行政审批中心文体广电旅游局窗口领取《寻甸县文化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登记表》、《昆明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登记表》、《昆明市寻甸县文化市场经营申请登记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办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审批表》
七、非行政许可受理机关
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受理地点:寻甸文体广电旅游局(地点:寻甸行政审批中心,联系电话:62662392)。
八、非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寻甸县审批,设立连锁经营的由云南省文化厅审批
九、非行政许可程序
1、持书面申请到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填写《寻甸县文化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登记表》,《昆明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登记表》,《昆明市寻甸县文化市场经营申请登记表》;
2、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进行现场勘察后提出经办意见;
3、根据经办意见,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根据审批意见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5、审批同意的领取《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经审查不符合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十、非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11条。
十一、非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两年。
十二、非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可在寻甸县辖区内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经营活动。
十三、非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非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8条,每年进行年检。
01-2《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
一、非行政许可内容
寻甸辖区内《娱乐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
二、设定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12、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9、50条。
三、非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一店一证。电子游艺娱乐场所暂停审批。国办发2000年7月1日[2000]44号文件。歌舞娱乐场所符合法定条件。予以许可。
四、非行政许可条件
《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8、9、10条。
五、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两份(计算机打印件);
2、房屋租赁协议(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两份;
3、经营场地平面图两份(计算机打印件);
4、消防安全意见书两份(验原件);
5、变更企业名称的提交工商部门店名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两份(验原件);
6、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交委托代理证明(计算机打印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7、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生转让、变更的需提交公证机关公证书复印件两份(验原件);
8、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发生变动的提交公安机关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9、娱乐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10、遗失补办的需提供登报作废原件壹份,复印件壹份。
六、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人持书面申请到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领取《寻甸县娱乐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登记表》,《昆明地区娱乐场所审核登记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办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审批表》
七、非行政许可受理机关
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受理地点: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地点:寻甸县行政审批中心,联系电话:62662392)。
八、非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审批。
九、非行政许可程序
1、持书面申请到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填写《寻甸县娱乐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登记表》,《昆明地区娱乐场所审核登记表》;
2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进行现场勘察后提出经办意见;
3、根据经办意见,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根据审批意见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5、审批同意的领取《娱乐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同意的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 非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2条。
十一、非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娱乐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两年。
十二、非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可在寻甸县辖区内从事娱乐、电子游艺经营活动。
十三、非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非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8条,每年进行年检。
01-3 《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
一、非行政许可内容
寻甸辖区内《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
二、设定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5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9、50条。
三、非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一店一证。控制发展总量,符合法定条件。予以许可。
四、非行政许可条件
《音像制品管理条例》第33条。
五、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两份(计算机打印件);
2、房屋租赁协议(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两份;
3、经营场地平面图两份(计算机打印件);
4、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交委托代理证明(计算机打印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生转让、变更的需提交公证机关公证书复印件两份(验原件);
6、变更企业名称的提交工商部门店名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两份(验原件);
7、验资报告;
8、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
9、遗失补办的需提供登报作废原件壹份,复印件壹份
六、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人持书面申请到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领取《寻甸县文化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登记表》,《昆明市寻甸县文化市场经营申请登记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办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审批表》
七、非行政许可受理机关
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受理地点: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地点寻甸县行政审批中心,联系电话:62662392)。
八、非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审批。
九、非行政许可程序
1、持书面申请到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填写《寻甸县文化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登记表》,《昆明市寻甸县文化市场经营申请登记表》;
2、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进行现场勘察后提出经办意见;
3、根据经办意见,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根据审批意见文体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5、审批同意的领取《娱乐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同意的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 非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2条。
十一、非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音像制品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两年。
十二、非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可在寻甸辖区内从事音像制品的出租、零售活动。
十三、非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非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8条,每年进行年检。
01-4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
一、非行政许可内容
寻甸辖区内《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
二、设定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9、50条。
三、非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一点一证。总体规划限制,《出版管理条例》第11条;符合法定条件,予以许可。
四、非行政许可条件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10、11条。
五、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壹份(计算机打印件);
2、房屋租赁协议(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壹份;
3、经营场地平面图壹份(计算机打印件);
4、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交委托代理证明(计算机打印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生转让、变更的需提交公证机关公证书复印件壹份(验原件);
6、变更企业名称的提交工商部门店名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两份(验原件);
7、初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壹份(验原件);
8、经营项目详细清单;
9、公司章程(个体除外),负责人任命书(个体除外);
10、遗失补办的需提供登报作废原件壹份,复印件壹份。
六、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人持书面申请到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领取《寻甸县文化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登记表》,《昆明市寻甸县文化市场经营申请登记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办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审批表》
七、非行政许可受理机关
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受理地点: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地点寻甸县行政审批中心,联系电话:62662392)。
八、非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审批。
九、非行政许可程序
1、持书面申请到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填写《寻甸县文化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登记表》,《昆明市寻甸县文化市场经营申请登记表》;
2、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进行现场勘察后提出经办意见;
3、根据经办意见,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根据审批意见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5、审批同意的领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不同意的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非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2条。
十一、非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五年。
十二、非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可在寻甸辖区内从事出版物出租、零售经营活动。
十三、非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非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8条,每年进行年检。
01-5 《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
一、非行政许可内容
寻甸辖区内《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
二、设定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1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9、50条。
三、非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一点一证。总体规划限制,《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8条。符合法定条件,予以许可。
四、非行政许可条件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第9、10、11、12条。
五、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壹份(计算机打印件);
2、房屋租赁协议(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壹份;
3、经营场地平面图壹份(计算机打印件);
4、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交委托代理证明(计算机打印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需大专、中职以上);
6、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生转让、变更的需提交公证机关公证书复印件壹份(验原件);
7、团队人员需5人以上,每人必须出具各人身份证复印件,外地人员需出具暂住证
8、法定代表人无犯罪证明记录
9、演员名册及演出设备清单;
10、团队章程
11、负责人任命书
12、演员演出资格证
13、验资报告
14、变更企业名称的提交工商部门店名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两份(验原件);
15、消防安全意见书复印件壹份(验原件);
16、遗失补办的需提供登报作废原件壹份,复印件壹份。
六、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人持书面申请到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领取《寻甸县文化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登记表》,《昆明市寻甸县文化市场经营申请登记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办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审批表》
七、非行政许可受理机关
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受理地点: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地点:寻甸县行政审批中心,联系电话:62662392)。
八、非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审批。
九、非行政许可程序
1、持书面申请到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填写《寻甸县文化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登记表》,《昆明市寻甸县文化市场经营申请登记表》;
2、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进行现场勘察后提出经办意见;
3、根据经办意见,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根据审批意见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5、审批同意的领取《娱乐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同意的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非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2条。
十一、非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营业性演出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壹年。
十二、非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可在寻甸辖区内从事营业性演出经营活动。
十三、非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非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8条,每年进行年检。
01-6 《印刷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
一、非行政许可内容
寻甸辖区内《印刷业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
二、设定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9、50条。
三、非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一点一证。总体规划限制《印刷业管理条例》第8条;符合法定条件。予以许可。
四、非行政许可条件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8条。
五、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壹份(计算机打印件);
2、房屋租赁协议(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壹份;
3、经营场地平面图壹份(计算机打印件);
4、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交委托代理证明(计算机打印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生转让、变更的需提交公证机关公证书复印件壹份(验原件);
6、变更企业名称的提交工商部门店名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两份(验原件);
7、遗失补办的需提供登报作废原件壹份,复印件壹份。
六、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人持书面申请到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领取《寻甸县文化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登记表》,《昆明市寻甸县文化市场经营申请登记表》。《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办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审批表》
七、非行政许可受理机关
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受理地点: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地点:寻甸县行政审批中心,联系电话:62662392)。
八、非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九、非行政许可程序
1、持书面申请到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填写《寻甸县文化经营单位申请变更登记表》,《昆明市寻甸县文化市场经营申请登记表》;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办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审批表》
2、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进行现场勘察后提出经办意见;
3、根据经办意见,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分管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根据审批意见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5、审批同意的领取《娱乐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同意的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非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2条。
十一、非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限两年。
十二、非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可从事印刷经营活动。
十三、非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非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8条,每年进行年检。
01-7 《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
一、非行政许可内容
寻甸辖区内《电影放映经营许可证》的核发及变更。
二、设定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电影管理条例》第38条,第3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9、50条。
三、非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一点一证。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非行政许可条件
《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人暂行规定》第10条。
五、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壹份(计算机打印件);
2、房屋租赁协议(合同)或自有产权证明复印件壹份;
3、经营场地平面图壹份(计算机打印件);
4、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的需提交委托代理证明(计算机打印件)并提供身份证原件查验;
5、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发生转让、变更的需提交公证机关公证书复印件壹份(验原件);
6、变更企业名称的提交工商部门店名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两份(验原件);
7、验资报告(原件);
8、遗失补办的需提供登报作废原件壹份,复印件壹份。
六、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人持书面申请到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领取《35毫米电影放映登记表》,《昆明市寻甸县文化市场经营申请登记表》。
七、非行政许可受理机关
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受理地点: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地点:寻甸县行政审批中心,联系电话:62662392)。
八、非行政许可决定机关
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九、非行政许可程序
1、持书面申请到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填写《35毫米电影放映登记表》,《昆明市寻甸县文化市场经营申请登记表》; 《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新办行政许可项目申请审批表》
2、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进行现场勘察后提出经办意见;
3、根据经办意见,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分管局长签署审批意见;
4、根据审批意见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政策法规科通知申请人审批结果;
5、审批同意的领取《娱乐文化经营许可证》;不同意的领取《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十、 非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收到设立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作出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42条。
十一、非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电影放映许可证》有效期限两年。
十二、非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可从事电影放映经营活动。
十三、非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四、非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68条,每年进行年检。
02号 非行政许可事项:《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证》的核发
一、非行政许可内容
接收境内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
二、设定非行政许可的法律依据
1、《卫星广播电视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五条。
2、《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3、《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4、《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5、《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三、非行政许可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非行政许可条件
1、接收卫星传送的境内电视节目许可;
〈1〉、有确定的接收方位、接收内容和收视对象范围。
〈2〉、有符合国家标准的接收设备。
〈3〉、有合格的专职管理人员。
〈4〉、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法律依据;《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第三条。
2、宾馆、饭店设公共天线和闭路电视的登记备案
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
3、地方设立广播电台、电视台初审
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一条。
4、乡、镇设立广播电视站审批
法律依据;《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5、 对有线电视播映活动进行监督检查
法律依据;《有线电视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五条
五、申请材料
1、书面申请(原件1份)。
2、省级广播电视行政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其它文件
六、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书面申请,无固定格式
七、非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人(或单位)持申请材料--受理—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报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不符合的,给予书面答复。
八、非行政许可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10个工作日。
九、非行政许可证件及有效期限
二年
十、非行政许可的法律效力
取得许可证,方可进行境内卫星电视节目接收。
十一、非行政许可收费
无。
十二、非行政许可年审或年检
无。
01服务性项目: 文物管理
01-1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
一、服务内容
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
二、设定服务内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三、服务内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服务内容条件
(一)必须具备该工程的理由说明材料、工程位置图和工程设计方案;
(二)获得建设工程选址批准文件;
(三)制定确保文物安全的保护措施方案;
(四)获得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计方案和原址保护方案的初审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五、申请材料
(一)服务内容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用途(原件2份);
(二)工程图和工程设计方案(原件2份);
(三)建设工程选址批准文件(原件1份);
(四)文物原址保护措施方案(原件2份);
(五)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计方案和原址保护措施方案的初审意见(原件1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六、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保护措施名称、理由及主要内容。
七、服务内容申请受理机关
由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受理,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审查,再由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提交云南省文化厅文物局审批。
八、服务内容决定机关
云南省文化厅文物局。
九、服务内容程序
申请人向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递交申请材料――受理――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初审――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审查――云南省文化厅文物局审批;
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十、服务内容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不包括专家论证和实地勘察时间,专家论证和实地勘察时间约需3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十一、服务内容证件及有效期限
批复文件,无期限限制。
十二、服务内容的法律效力
通过审批的,方可按批准的原址保护措施对该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
十三、服务内容收费
无。
十四、服务内容年审或年检
无。
01-2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
一、服务内容
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
二、设定服务内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三、服务内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服务内容条件
(一)必须具备该工程的理由说明材料、工程位置图和工程设计方案;
(二)获得建设工程选址批准文件;
(三)制定确保文物安全的保护措施方案;
(四)获得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计方案和原址保护方案的初审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五、申请材料
(一)服务内容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用途(原件2份);
(二)工程图和工程设计方案(原件2份);
(三)建设工程选址批准文件(原件1份);
(四)文物原址保护措施方案(原件2份);
(五)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计方案和原址保护措施方案的初审意见(原件1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六、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保护措施名称、理由及主要内容。
七、服务内容申请受理机关
由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受理,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文物处审查。
八、服务内容决定机关
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九、服务内容程序
申请人向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递交申请材料――受理――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初审――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文物处审查――昆明市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审批;
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十、服务内容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不包括专家论证和实地勘察时间,专家论证和实地勘察时间约需3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十一、服务内容证件及有效期限
批复文件,无期限限制。
十二、服务内容的法律效力
通过审批的,方可按批准的原址保护措施对该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
十三、服务内容收费
无。
十四、服务内容年审或年检
无。
01-3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
一、服务内容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
二、设定服务内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三、服务内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服务内容条件
(一)必须具备该工程的理由说明材料、工程位置图和工程设计方案;
(二)获得建设工程选址批准文件;
(三)制定确保文物安全的保护措施方案;
(四)获得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计方案和原址保护方案的初审意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五、申请材料
(一)服务内容申请书。申请书内容应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工程名称、地点、规模、用途(原件2份);
(二)工程图和工程设计方案(原件2份);
(三)建设工程选址批准文件(原件1份);
(四)文物原址保护措施方案(原件2份);
(五)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对该工程设计方案和原址保护措施方案的初审意见(原件1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二款。
六、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人需提交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申请人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保护措施名称、理由及主要内容。
七、服务内容申请受理机关
由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物管理所受理,提出初审意见后提交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审查。
八、服务内容决定机关
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九、服务内容程序
申请人向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文物管理所递交申请材料――受理――初审――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审查――审批;
经审查不符合许可条件的,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
十、服务内容办理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工作日(不包括专家论证和实地勘察时间,专家论证和实地勘察时间约需30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
十一、服务内容证件及有效期限
批复文件,无期限限制。
十二、服务内容的法律效力
通过审批的,方可按批准的原址保护措施对该区级文物保护单位实施原址保护。
十三、服务内容收费
无。
十四、服务内容年审或年检
无。
02号 服务性项目: 体育管理
02—1 国家三级运动员证书核发
一、服务内容
国家三级运动员证书核发。
二、设定服务内容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4章第30条、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三、服务内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即予许可。
四、服务内容条件
㈠ 运动员在规定比赛中取得成绩并达到相应标准的可以申请等级称号;
㈡ 参加昆明市或市级以上各项体育竞技比赛成绩达到《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者;
㈢ 规模、人数、场地、器材、组织机构、裁判员能力、级别达到考察合格即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第四章第三十条;《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五、申请材料
㈠ 个人项目须出具《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和成绩证明材料,即比赛所在单位公章的申请表、获奖证书、参赛证、学生证、工作证、大一寸近照两张;
㈡ 集体项目须出具所在单位证明,附带队教练签字认可的主力队员名单及学生证、工作证、参赛证、注册证。
法律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
六、申请表格及申请书
申请国家三级运动员等级证的运动员必填报国家体育总下发的《国家运动员技术等级登记表》(原件一份)。由所在单位盖章。表格可在寻甸县文体局体育科领取或在网址:www.kmdc.gov.cn下载。
七、服务内容申请受理机关
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地址:昆明市寻甸县行政审批中心 联系电话:62662392
八、服务内容决定机关
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九、服务内容程序
申请人将所需提交的材料送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体育科根据提交的材料以及对运动员面试审验合格方可办理——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运动技术等级标准》做出是否批准三级运动员的决定。
不符合审批条件的,作出不予行政审批(或其他)的书面决定。
十、服务内容办理时限
收到申请材料后的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
法律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第四章第十六条。
十一、服务内容证件及有效期限
运动员技术等级证(在本年度内办理申请手续)。
法律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第九条。
十二、服务内容的法律效力
按较高的技术等级称号发给证书、证章。
法律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第十条。
十三、服务内容收费
无。
十四、服务内容年审或年检
每四年修订公布一次,必要时随时修订。
法律依据:《运动员技术等级制度》第四条。
03号服务性项目:A级和AA级AAA级旅游景区、景点等级评定的核准
一、服务内容
A级和AA级AAA级景区、景点等级评定的核准。
二、设定服务内容的法律依据
(一)旅游景《区质量评定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二)《云南省旅游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五条。
三、服务内容数量及方式
无数量限制。许可方式为直接申请。
四、服务许可条件
(一)申请地点符合国家制定的《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的划分与评定》规定的A级和AA级AA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条件;
(二)参加创建质量等级的旅游景区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评定细则的要求,制定创建计划,明确责任目标,落实各项创建措施。
(三)旅游景区在创建计划完成后,进行自检。自检结果达到相应等级标准和细则规定的旅游景区,填写《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
(四)填写申报A级和AA级AAA级旅游景区、景点的申请书。
法律依据:《旅游景区质量评定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条、第十一条。
五、申请材料
(一)《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书》(原件1份),格式可在国家旅游局网站下载,网址是:中国旅游网(http://www.cnta.com/);
(二)行政许可申请书(原件1份)。
法律依据:《旅游景区质量评定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六、申请表格
无。
七、服务内容办理程序
申请人向寻甸县文体广电旅游局提交申请报告——县文体广电旅游局组成景县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进行初评——初评合格后,向省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委员会推荐。
不予核准的,书面告知并说明理由。
八、服务内容办理时限
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
九、证件及有效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A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AAA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证书》有效期限无明确规定。
十、服务内容的法律效力
取得等级证书,可以做为景区收取门票等费用,进行管理、保护、开发的依据。
十一、收费
无。
十二、服务内容年审或年检
各级旅游景区质量等级评定机构对所评旅游景区要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全面复核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
法律依据:《旅游景区质量评定管理办法》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