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五强化”推进村民小组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作者:中共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3-10-18 10:18:00 点击率:133
为进一步把党的工作重心向自然村、村民小组延伸,寻甸县“五强化”抓实村民小组党支部的基础业务,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
一是强化基本组织体系。根据各行政村的区域特点、经济规模、党员人数和职业分布等因素,继续做好自然村或村民小组组建党支部工作,对于运行不畅或者设置不合理的,由乡镇和行政村党总支及时进行调整。结合村“两委”换届22个行政村改设党总支,下设和调整党支部69个,进一步规范和理顺村民小组党组织体系。
二是强化基本职责任务。明确村民小组党支部是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议,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及做好发展党员等工作的责任主体,通过村组干部培训班、制度上墙和送课下乡,全县550个村民小组党支部工作职责进一步明晰,抓基层组织建设的能力进一步提高。
三是强化基本管理制度。由乡镇(街道)党委牵头,健全和完善村民小组党支部发展党员、党员教育管理、党费收缴、理论学习、“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有关制度10项,同时,结合村民小组党组织和党员的特点,制定村民小组党支部任期目标,规范党支部台账资料管理,抓好基础业务的落实。
四是强化基本待遇保障。按照“有人管事、有地议事、有章理事”的要求,进一步落实保障措施。一是选优配强党支部班子。结合村“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进一步配强村民小组党支部班子。二是落实人员待遇。提倡村民小组长兼任村民小组党支部书记,对于非兼职人员,按照党小组长待遇由财政进行补助,同时,强化党支部好的场所建设;三是建立健全党支部议事规则2项,用制度推进规范化建设。
五是强化基本活动阵地。按照“有场所抓规范,无场所抓建设”的原则,对已建活动场所的110个村民小组按照 “六有”标准进行规范,对没有活动场所的,充分利用村、组闲置场所改建党支部活动阵地,同时,结合全县80个“幸福乡村”重点村建设项目,积极推进村民小组党支部活动场所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