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县建立六项制度推动乡镇党代会年会制落实
作者:寻甸县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3-12-13 10:11:44 点击率:39
寻甸县建立乡镇党代表大会年会制以来,围绕党代会开展视察调研、质询问责等完善了一系列制度措施,着力推动年会制的落实。
一是建立党代表视察、调研制度。乡镇党委定期组织党代表对事关本乡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工作和重大项目推进情况以及关系民生的重要领域进行一次视察、调研,让党代表充分了解情况,确保党代表提案紧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增强提案的针对性,提高提案质量。
二是建立党代表提案、建议制度。组织党代表针对本地区、本部门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难点、热点问题、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提出提案,交由有关部门进行办理,推动工作落实。
三是建立乡镇党代表质询、问责制度。乡镇党代表可就本乡镇的重大决策落实、重大项目建设、重要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向乡镇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提出质询,责任单位必须给予答复。对工作落实有较大差距或出现重大失误的,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问责处理。
四是建立“三评议”制度。在乡镇党代表大会年会上,开展党代表评议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党代表评议提案承办单位,对大多数党代表不满意的承办单位,对主要负责人进行问责;党员群众评议党代表,每年组织党员群众对本选区的党代表进行满意度测评,对党员群众满意度低于50%的党代表,进行罢免。
五是建立党代表接待、联系群众制度。充分利用党代表工作室,把每月第一周的周一作为党代表接待日,每个接待日,乡镇为民服务中心和村为民服务站须有2名党代表接待的党员群众,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了解群众诉求。
六是建立党代表学习培训制度。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党代表学习培训活动,通过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党代表的政治素质和政策水平;开展民主法制教育,增强党代表参与党内事务的意识和依法履行职责的能力;开展形势教育,使每一个党代表都能紧扣上级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围绕关系民生等重大问题的提案,推动工作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