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区教育系统廉洁从教“九不准”
作者: 发布时间:2018-11-30 15:38:23 点击率:658
一、不准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歪曲党的改革开放决策,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
二、不准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三、不准违规乱办班、乱补课、乱收费。
四、不准违规订购教辅材料。
五、不准参加“谢师宴”和举办“升学宴”。
六、不准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等活动。
七、不准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中借机敛财。
八、不准以任何方式索要或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等财物。
九、不准违反师德师风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一、严禁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跑官要官、买官卖官、跑风漏气以及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二、严禁违规插手干预工程项目招投标。
三、严禁违反财经纪律,套取、挤占、挪用、贪污教育民生资金,。
四、严禁违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原则。
五、严禁违反招生和考试纪律。
六、严禁组织、要求学生参加有偿补课。
七、严禁借召开座谈会、茶话会等名义向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收取礼金、摊派费用或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八、严禁私设“小金库”,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九、严禁公车私用或违反规定驾驶公车。
监督电话:区纪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组 (0871)68258808
区教育局纪检监察审计科(0871)63837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