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源县为野生动物肇事投保30万元
作者:赵淑芳 杨云贞 发布时间:2012-08-02 09:17:52 点击率:20
近日,南滚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与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订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协议,保险期限从2012年7月至2013年7月,共投保30万元,累计赔偿限额300万元,这是自2009年以来我县第四次签订公众责任险。
根据从协议签订之日起的一年内,凡在沧源境内,正常生活和从事正常生产活动的人员,因野生动物造成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在划定的生产经营范围内种植的农作物和经济林木,因野生动物损毁造成损失的;在自然保护区外正常放牧、圈养、归圈的牲畜,受到野生动物伤害或者死亡的,均属于保险赔偿的范围。明确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事故赔偿限额60万元(其中,死亡、残疾赔偿限额20万元)。医疗费、车费凭证报销,误工费、护理费按60元/人/天支付;农作物种类有稻谷、玉米和豆、荞、麦类,经济林木有橡胶、核桃,家养牲畜有牛、猪、羊、毛驴。理赔标准稻谷500元/亩,玉米400元/亩,橡胶5元/株,黄牛三岁以下900元/头,黄牛三岁以上2000元/头,水牛三岁以下1800元/头,水牛三岁以上3000元/头。去年全县范围内共受理野生动物出险肇事案件152起,造成经济损失达283263万元,涉及农户399户,累计损失稻谷208.32亩、玉米300.45亩、橡胶883株、黄牛23头、水牛3头、羊10头,目前保险公司支付并兑现2011年理赔金270690.5元。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政府继续引入金融保险机制,运用商业保险机制出钱为民投保,明确建立野生动物肇事保险赔偿机制,不仅让群众吃下定心丸,有效化解野生动物对群众生命财产造成的侵害和风险,为保护野生动物和生物多样性起到重要作用,更为加快南滚河国家公园建设提供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