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建章立制夯实非公党建工作基础
作者:凤庆县委组织部 曾光富 张光菊 发布时间:2016-03-17 15:04:01 点击率:44
近年来,凤庆县高度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结合实际建立多方联动机制和经费保障机制,凝聚党建工作合力,增强党建工作动力,夯实党建工作基础,不断提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科学化水平。
建立多方联动机制。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下发《凤庆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联系会议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大事项,探索完善工作议事协调机制,凝聚各部门齐抓共管良好格局。二是建立处级领导和部门挂钩服务重点企业制度。29名处级领导和26个县级涉企部门挂钩服务37户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拟培育升规和成长潜力大的企业,指导帮助企业党建工作、项目建设等。
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一是建立党费返还使用管理制度。制定《凤庆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费返还使用管理制度》,全额返还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上缴党费。二是建立专项保障机制。制定《凤庆县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及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补助办法》,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521”专项补助机制,对县级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每年分别给予5000、2000、1000元的党建工作经费补助;建立党组织书记工作津贴“321”专项保障机制,对县级管理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基层党委书记、党总支书记和党支部书记每月分别给予300、200、100元的工作津贴补助。三是建立党建工作经费税前列支制度。按《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问题文件的通知》要求,建立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税前列支制度,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企业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