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以制度为保障促干部监督常态化
作者:李恒昌 发布时间:2013-07-04 16:01:47 点击率:64
凤庆县始终秉承“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理念,着力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力促干部监督工作常态化,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严格执行干部考察预告及公示制度,让选人用人在“聚光灯”下接收检验。在干部考察工作中,从组织、人事、纪检等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干部考察组,对近期可提拔的领导干部人选进行全方位的考察;每次的干部考察都进行干部考察预告,接受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每次的拟提拔干部人选都在电视上进行至少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对所有的监督举报都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实、查证,确保不让一名干部“带病提拔”。从2010年3月至2013年5月止,全县先后提拔任用乡科级领导干部166人,从未发生过“带病提拔”现象。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让领导干部在“阳光”下健康成长。对县内管理的所有乡科级领导干部实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明确报告婚姻变化情况,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本人、配偶、共同生活子女的房产情况,以及外出情况等,第一时间准确掌握领导干部动态,让领导干部在“阳光”下健康成长。2013年上半年,全县共收到乡(科)级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单114份。
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定期报告制度,让领导干部养成“令行禁止”的习惯。结合中央制定下发的“八项规定”,县内及时印发了《关于实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贯彻执行情况定期报告制度的通知》,要求全县的乡(科)级领导干部(含事业科级领导干部),按季度书面报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情况;明确围绕调查研究、召开会议、文件简报、新闻报道和勤俭节约等五个方面逐项报告;同时,严肃执行纪律,对不按要求执行定期报告制度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函询,情节严重的将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处理。截止目前,全县共收到乡科级领导干部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情况报告单242份,均无违反规定现象。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出国(境)审查制度,让领导干部“清清白白”出国(境)。凡是乡科级领导干部涉及因公或因私出国(境)的,均须接受出国(境)前政治审查,县委组织部门都将以函件的形式征求县纪委和县检察院对出国(境)领导干部的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的政审材料,确保领导干部“清清白白”出国(境)。2013年上半年,共对3名乡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出国(境)政治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