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四个坚持”强化公务员队伍管理
作者:陈 军 发布时间:2011-10-25 15:39:58 点击率:103
近年来,凤庆县“四个坚持”不断强化公务员队伍管理,有力推进了全县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化进程。
一是坚持“凡进必考”制度。进一步打破身份、地域限制,有重点、有计划的选拔招录能力比较全面、专业素质较好、符合凤庆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优秀人才。强化在基层一线选拔干部理念,以公开、竞争、择优为原则,打通县直部门和乡镇基层交流渠道,规定县级机关补充公务员一律从乡镇公务员中遴选。2006年以来,全县共组织招录公务员招考8次,招录公务员132名,其中在村干部队伍和其它非公务员队伍中定向招录3名。
二是坚持“稳妥登记审批”制度。坚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识和解决公务员队伍登记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通过建立全县公务员管理信息系统,逐步完成全县公务员信息规范录入工作,在登记审批和工资套改等工作中,按照公务员法相关规定,严格做到合法合规、不重不漏。目前,全县机关共确认登记公务员1584人,经上报审批纳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46个。
三是坚持“严格考核奖惩”制度。严格按照“四个结合”,即把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结合、把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结合、把个人业绩与单位业绩考核结合,把本单位民主测评与服务对象的评议结合,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改进考核方法程序,规范考核结果的评定和使用,建立起了兼具系统性、针对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的公务员考核奖惩制度。2006年以来参加公务员考核7858人次,其中被评为优秀等次1430人,占19%。有2人和2个单位被评为全市人民满意公务员和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
四是坚持“强化培训素质提升”制度。以基层实践锻炼为核心,建立健全公务员培训激励约束制度,规定“不经培训不上岗,不经培训不任职,不经培训不提拔”。通过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在线培训等方式,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以提高培训质量为着眼点,不断增强公务员培训的针对性、多样性和有效性。2006年以来,共举办初任培训班5期,培训154人;举办在职骨干培训班5期,培训439人;举办专门业务培训班16期,培训班1767人,大幅提高了公务员队伍的岗位适应性和履职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