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三个确保”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23 10:31:44 点击率:137
凤庆县围绕创建“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示范县和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两个目标,以“三个确保”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形成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
一、狠抓法规学习,确保执行标准“不走样”。在全县范围内扎实开展“送一本政策法规选编、发一封公开信、组织一次知识测试、撰写一份剖析材料、开展一次谈心谈话活动、印发一期业务专刊”的“六个一”活动,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为重点,采取中心组学习、专题培训、知识测试、任前谈话和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在各级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干部政策法规活动,提高依法办事能力,确保执行党的干部人事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不走样。
二、严把选拔关口,确保用人导向“不偏离”。一是紧紧围绕“项目建设、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需要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的用人思路,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关口,全面推行干部实绩公示、公示期满测评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等制度,优中择优选好干部。二是注重从乡镇基层、新农村建设一线培养后备干部,建立一支数量充足、门类齐全、结构合理的后备干部队伍,畅通来自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渠道。目前,共培养科级后备干部300名,“选”、“派”81名国家公职人员到村任职。
三、强化管理工作,确保干部监督“无缝隙”。一是实行干部分层监督、分级管理,健全完善“四级”干部谈话制度,实现谈话范围全覆盖。二是加强对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一把手”的监督,重点加强对决策权、财权、人事权的监督;同时,还强化了对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的监督。三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监督管理的意见》,完善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监督管理办法,促进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的有效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