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部分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全体会议述廉
作者:许灵锋 发布时间:2014-02-24 17:31:39 点击率:46
2月21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规定,凤庆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扎实做好2013年度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述廉工作,4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11个县直部门主要领导负责人向大会进行了述职述廉。
述廉对象在县纪委十三届四次全体会议上对执行党的政治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廉洁从政、加强自身作风建设、执行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规定等有关情况进行了述廉,要求时间控制在8分钟以内,同时接受与会人员民主测评,述廉对象不参加测评。
参加述廉大会测评人员有县纪委委员,县委组织部干部股、干部监督股分管领导及股室负责人,不是县纪委委员的县监察局副局长、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主任,各派出纪工委书记、副书记,县党代表、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各5名,述廉对象所在单位代表各2名,共计109名参加会议。
述廉对象在测评前按《凤庆县党政领导主要负责人述廉实施办法》要求,实事求是地撰写了述廉报告,并报县纪委党风室,送达县纪委委员审阅。在测评会上,会议主持人向述廉对象提出一至两个问题,进行互动式沟通交流;县纪委委员结合实际,通过多种方式了解掌握述廉对象对述廉内容的落实情况,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评价评议述廉对象。测评结果由县纪委汇总后上报县委,并以适当方式向述廉对象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