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五抓五增”促基层党建示范点建设
作者:李正平 发布时间:2011-09-16 11:13:47 点击率:57
凤庆县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坚持抓党建促发展,围绕“创建基层党组织建设先进县”总目标,按照创建“五个好”基层党组织要求,结合县情实际,突出区分各行业、各领域特点,从抓示范点建设入手,抓点连线,以点带面,围绕“五增”新活力,扎实推进创建党建示范点工作。
抓机制,增强创建示范点的组织保障。建立健全县委、基层党委、党(总)支部抓党建工作三级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各级党委(党组)抓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先后制定和完善了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基层党建机制、督查考评奖惩机制和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办法,确保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健全和完善示范点考核制度,建立每年4-6月份和年底两次考核的工作机制,把创建活动考核评价工作与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和领导干部公信度测评等有机结合,通过科学合理的考核,确保创建工作落到实处。
抓选点,增强创建示范点的辐射效能。针对不同领域、不同行业的特点,确立了100个党建基础好、党员群众创建积极性高、交通便利的党建工作示范点。目前,全县已经省级命名挂牌示范点2个,已经市级命名挂牌示范点6个,已经县级命名挂牌50个。省、市级示范点中,农村示范点6个,机关、学校示范点2个;全县拟创建市级党群共建创先争优活动示范点9个,其中:各级工青妇组织党群共建示范点各3个。建立示范点创建“十有”标准,即:有规范的痕迹资料、有生动的音像介绍、有直观的展板展示、有精炼的情况汇报、有浓郁的茶乡特色、有扎实的干部负责、有鲜明的示范特点、有坚实的经费保障、有群众满意的班子、有各级组织认可。对已经达到目标要求的示范点按领域、类别进行挂牌,实行动态管理,对达不到目标要求的取消示范点挂牌资格。
抓指导,增强创建示范点的引领作用。注重分类指导,扎实推进各领域基层党建工作。在农村,建立村党组织书记双向述职制度,建立“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建活动日、每季度确定一周为党建交流周”的“一日一周”党员活动制度,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法,规范党务村务公开制度。在社区,开展“三亮四进”社区活动,认真落实“三有一化”和社区党建网格化管理要求,切实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党员活动阵地建设,建立共驻共建机制,定期召开党建联席会议,沟通协调区域组织活动和相关工作,积极构建“条块结合、资源共享、共建共驻”的社区党建新格局。在机关,以争创“五好”先进党组织为目标,紧紧围绕党的思想政治、组织制度、作风纪律和党风廉政建设,按照组织设置、教育管理、活动阵地、作风建设、党务公开等内容,加强制度建设,强化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机关党建科学化水平。在中小学校,继续巩固和提升“两基”成果,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开展“双培双带”活动,即:“把党员培养成教学能手(骨干),把教学能手(骨干)培养成党员”和“两名骨干教师党员结对联系帮扶一名年轻优秀教师(党员教师)”。开展党员结对助学、党员志愿服务,师德标兵等发挥党员作用,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在非公企业,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等多种形式和方法,提高非公企业中党组织的组建力,按照“组织健全、班子坚强、制度完善、工作规范、作用明显”的工作思路,切实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规范化建设。
抓载体,增强创建示范点的内在动力。围绕“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凤庆,维护边疆安宁,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这一主题,引导全县上下积极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做“五表率”党组织书记,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同时注重在结合上下功夫,与开展县、乡(镇)、村“三级联创”有机结合。与深入开展“三个一”主题实践活动相结合起来,与“云岭先锋”工程相结合,与全县新家园行动计划、“三个一百”、保障房建设等中心工作相结合,做到当前中心、重点工作与创建示范点建设两不误、两促进。
抓保障,增强创建示范点的发展后劲。加大示范点建设资金投入,采取“财政拨一点、党费助一点、创建单位自筹一点、共建单位支持一点”的方式,多方筹集创建资金。按照“活动场所固定化、电教设备现代化、上墙内容系统化、党员活动经常化”的要求,结合扶贫开发、新农村建设等项目,大力推进活动场所、便民服务站(点)、党员电教室等硬件设施建设。目前,全县在党建示范点创建中共投入资金15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