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大寺乡:落实“一定三有”政策,激发村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作者:王争宇 发布时间:2011-10-30 14:21:12 点击率:53
2010年村“两委”换届以来,凤庆县大寺乡党委把落实“一定三有”政策作为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有力激发了村党组织书记的干事创业活力,进一步强化了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定权责,立规范,套上“紧箍咒”
乡党委先后制定下发了《大寺乡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和《大寺乡国家公职人员当选为村干部管理办法》,对村干部、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实行目标量化管理,对目标管理考核的内容、评分标准及奖惩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将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职责统一以挂图印发到各村,由各村在醒目位置张贴,让村干部对照执行,让群众参与监督。全乡11个村党总支根据乡党委的要求,结合本村实际,研究制定了具体的任期目标和相关管理制度,并把它作为创先争优公开承诺的一项主要内容,向群众公开,接受监督和评议。承诺事项完成情况与村干部的补贴挂钩,对考核称职以上的村干部足额发放生活补贴,并给予适当奖励;对考核为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降低或取消村干部补贴,考核结果同时作为评先评优的主要依据。管理考核制度,让村干部套上了“紧箍咒”,使他们牢记权责,尽忠职守,不敢懈怠。
建机制,强保障,吃下“定心丸”
以财政所、会计委托中心为主体,切实加强对村级经费的监督与管理,通过实行资金专户管理等措施,确保在职村干部生活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660元/月,每年7920元;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分设的,620元/月,每年7440元;村党组织副书记和村委会副主任600元/月,每年7200元。建立了村干部补贴正常增长机制,村党组织书记生活补贴由2010年换届前的560元/月增加到现在的660元/月。按在职村干部200元/年的缴费标准,落实了11个村33名村干部的养老保险问题。实行离任补偿制度,采取县级补一点、乡镇拿一点、村级筹一点的办法,对换届期间落选或届中离任的村干部,根据任职时间的长短,发放金额不等的一次性生活补贴。实行节日慰问制度,每逢春节、“七一”等重大节日,对那些年龄较大、身患疾病或生活困难的离任村干部进行“送温暖、献爱心”活动,给予力所能及的关心和爱护。保障机制的建立,让村干部吃下了“定心丸”,放下后顾之忧,安心做事。
重激励,促上进,注入“强心针”
积极鼓励和支持村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历教育,提高自身素质,共有4名村干部通过学习获得了大专学历,其中,村党组织书记2名。乡党委每年举办1期村干部培训班,同时,积极推荐村党组织书记参加上级举办的各类培训,有5名村总支书记分别参加了省市县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开阔了视野,增长了才干。鼓励村党组织书记参加公务员考试和定向公开招考副科级领导干部考试,1名党组织书记被推荐参加定向乡镇副科级领导干部考试。鼓励村“两委”成员干事创业,在资金、项目上给予适当倾斜,发展个私经济,发挥党员带头致富领头雁的作用,1名村总支书记通过创办茶厂和开发铁核桃壳工艺品创业致富,同时带动了本村村民发家致富,被评为首届临沧市拔尖农村实用人才,全国“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农村科普带头人。对那些工作扎实、实绩突出的村党组织书记,给予适当表彰奖励,同时推荐参加上级的各种评选表彰,今年以来,有4名党组织书记被乡党委表彰,2名党组织书记被县委表彰,1名党组织书记被市委表彰,1名总支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被评为省级劳模。激励措施,让村干部注入了“强心针”,增强了荣誉感,使他们感到“有干头”、“有奔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