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大寺乡农村党建:坚持“三个有利于”、重视培养“四类优秀分子”、管好“三种人”
作者:周泓渊 发布时间:2011-11-07 10:45:04 点击率:52
近年来,凤庆县大寺乡党委在农村党组织设置上,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在农村党员发展上,重视培养“四类优秀分子”;在农村干部队伍建设上,注重“三种人”日常管理;促使农村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助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坚持“三个有利于”原则,优化农村党组织设置。即:在农村党组织设置上,坚持有利于加强党组织建设,有利于党员教育管理,有利于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2009年,在德乐村、岔河村先行试点的基础上,2010年村级党组织换届时,全乡11个农村党支部全部升格为党总支,每个农村党总支下设2~3个自然村(片区)党支部。
重视培养“四类优秀分子”,改善农村党员结构。即:在农村党员发展上,重视培养农村致富能手中的优秀分子,重视培养村组干部中的优秀分子,重视培养青年中的优秀分子,重视培养妇女中的优秀分子。2011年共发展农村党员86人,其中妇女23人,少数民族24人,35岁以下78人,本科1人,专科13人,高中(中专)30人。
日常管好“三种人”,助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即:注重村“两委”干部日常管理,注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日常管理。注重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2011年制定出台《大寺乡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大寺乡国家公职人员当选为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大寺乡大学生村官管理制度》,推动农村干部队伍立足本职创先争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