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六项措施推进查办案件工作
作者:许灵锋 发布时间:2011-09-30 16:29:56 点击率:65
凤庆县为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提高办案质量,采取六项措施来推进。2011年1至6月,该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检举控告类信访举报件19件(次),办结16件,立案查办党政纪案件5件,结案4件,(其中:自主立案件2件),涉及科级干部3人。
一是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县委、政府对县纪委请示的重要案件,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县纪委制定的反腐败工作各项制度,县委主要领导多次作出要求,召开县委常委会议进行讨论、研究,并以县委文件下发贯彻执行。
二是县纪委监察局把查办案件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定期不定期的召开班子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分析案情,做到工作目标明确、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委局领导班子切实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领导。查办的每一起案件,主要领导都亲自参与安排部署,听取案件查办情况专题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办案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分管领导亲自坐阵指挥,及时掌握办案情况,现场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为查办案件工作的顺利开展扫清障碍和阻力。其他班子成员按照分管联系乡镇、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工方案,定期不定期深入各乡(镇)、各部门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查办工作。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成员协助抓的查办案件工作领导机制。
四是在查办案件时根据工作需要从各室抽调精干的人员组成调查组。明确责任人、组建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并在财力、物力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和安排。同时,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室的硬件投入,配备了工作所需的办案专用车辆及录音、照相、摄像等设备,为办案工作创造良好的条件。
五是把乡镇案件查办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考核的一项内容,进行目标量化考核,推动全县案件查办工作的深入开展。
六是完善协调机制,整合办案资源。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组织协调职能,先后制定出台了《反腐败工作协调运行机制》、《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联席会议制度》等制度,强化了纪委对案件查办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了各职能部门在案件查办工作中的密切配合与协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