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认真贯彻落实“党费日”制度
作者:县委组织部 张光菊 李恒昌 发布时间:2016-06-02 11:22:49 点击率:554
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我县把党员交纳党费作为对党员党性的重要检验,从严从实收缴党费,把党员教育落实到细节上,体现在行动上。
一是严格执行“党费日”制度。确定每月1日为“党费日”,要求全县全体共产党员把交纳党费作为对自身党性的重要检验,每月“党费日”主动向党组织交纳党费,由本人亲自交给党小组或者党支部,遇节假日往后顺延。实行“党费日”制度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严格执行,纷纷主动按月足额交纳党费。
二是严格执行党费收缴标准。全县各党组织切实加强党费收缴有关规定的宣传,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做好党费测算工作,并督促党员按时交纳党费,做好党费收缴登记工作,如实填写《党费证》。全县党员根据个人实际收入比例按标准交纳党费,做到不隐瞒收入,不减少交纳党费基数,不少交党费。
三是严格遵守党费收缴纪律。全县各级党组织加大对“党费日”的宣传力度,每月1日分别组织集中交纳党费活动。县委书记以上率下,各级党组织书记纷纷带头执行“党费日”制度,引导全县广大党员认真自觉执行“党费日”制度,主动按月交纳党费。县委组织部对执行“党费日”制度情况进行随机督查,发现党员不按时交纳党费,或未经组织同意而少交党费的,给予批评教育,并限期改正,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情节严重的,进行组织处理。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