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工作应重点强化三种意识
作者:凤庆县委办公室 茶建富 发布时间:2015-08-08 15:46:20 点击率:6
2014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修订本)。与原《细则(试行)》相对照,最大的变化就是有关发展党员工作的内容更加完善,程序更加严密,要求更加严格。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党的基层组织只有着力强化三种意识,才能将《细则》精神真正落到实处,切实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一是标准意识。党员是党的肌体细胞和活动主体,其重要性不言而喻。要永葆党的先进性,永葆党的生机和活力,就要努力确保每一个“细胞”都健康、有活力。发展党员工作就是鉴别这些“细胞”优劣的一道重要门槛,想要实现存优汰劣的目的,就要有一套科学的鉴别标准。按照党章规定,中共党员应该达到的标准,首先就是政治标准。《细则》在党员标准上明确提出,党的基层组织应当吸收具有马克思主义信仰、共产主义觉悟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分子入党。党的基层组织必须不折不扣按照这些标准发展党员,并在实际工作通过听其言、观其行的务实作风考察发展对象,切实做到门槛不降低,标准不走样。
二是程序意识。严格、科学、规范的程序是提高新党员质量的重要保障。发展党员工作从申请人递交入党申请书开始,就有一整套复杂的程序。新修订的《细则》还根据新的实践和探索,对原有程序进行了一些补充和完善。党的基层组织一定要注意这些新的程序规定,加强学习,克服麻痹思想和怕麻烦的情绪,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相关程序发展党员,切实将每一个环节的工作都落到实处,坚决杜绝走“捷径”、走过场的现象,这样才能真正坚持好党员发展标准,有效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避免动机不纯的“带病细胞”侵蚀党的肌体,损害党的健康。
三是纪律意识。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决不允许弄虚作假和玩忽懈怠。近期通报的辽宁省盘锦市大洼临港经济区管委会原副主任夏野伪造入党材料案,归根究底,就是相关党务工作者纪律意识淡薄,对党缺乏敬畏之心,才会视党的神圣而又严肃的组织程序如无物,为一己之私堂而皇之地伪造入党材料,最终造成恶劣影响。新修订的《细则》第六章对发展党员工作纪律作出了具体规定,党的基层组织一定要引以为戒,并以严肃认真的态度抓好落实,用铁的纪律保障新时期党员发展工作健康发展,继而稳步达成“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