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公安局抓实节日期间队伍管理
作者:许灵锋 施荣龙 发布时间:2014-02-20 17:53:16 点击率:131
春节期间,凤庆县公安局结合队伍建设自身实际,严格落实“四个一”措施,切实抓好节日期间队伍管理,有效预防公安民警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一、下发一系列通知要求
春节前夕,适逢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及省“两会”等一系列会议陆续召开,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县局先后下发了《凤庆县公安局关于加强2014年春节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2014年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队伍管理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春节期间公务用车使用管理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通知,对春节安保、公车管理、队伍管理等相关工作作了安排部署,确保了节日期间凤庆社会治安大局稳定和公安队伍稳定。
二、召开一个廉政教育会议
2014年1月27日,县公安局召开春节安保工作部署会,会上,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余海坤就做好春节安保工作严格队伍管理作了强调要求,同时,全局各部门在春节放假前也组织召开了廉政教育会议,组织广大民警学习各级关于节俭过节、严格公务用车管理、严禁奢侈浪费等相关文件精神,使每一位民警切实筑起严守警纪条规、节俭过节的思想防线。
三、进行一次短信提醒
节前,县局纪委通过短信平台向全局民警发出了一条手机短信提示语,在向全局民警送去节日祝福的同时,提醒民警务必牢记宗旨使命,严守警纪警规,给民警起到了警示提醒作用,共计发送短信562条,春节期间,该局没有发生民警违法违纪违规的案(事)件。
四、开展一次监督检查
县局纪委督察部门针对节假日期间违法违纪违令案件高发的特点,紧盯人、车、枪管理的关键环节,春节放假前,会同警务保障室将全局所有公务车辆实行封停并将封停情况报县政府、县纪委备案,对于节日期间确需使用公车处理公务的,由使用人在报经值班局领导批准的同时,将用车情况分别向警务保障部门、纪委督察部门报备,若事先不报备而被检查发现的,一律视为公车私用予以处理。春节期间,纪委督察部门组织警力适时对各部门值班备勤、内务管理、车辆管理、警纪警规执行等情况开展现场督察和暗访工作,共开展现场督察及暗访5次,检查民警130余人次,枪支37支,查纠问题6个,通过强化监督检查,确保了各项规章制度、警纪条规切实执行到位,确保了节日期间政令、警令畅通,促进了凤庆公安队伍持续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