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派乡四项措施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
作者:李梦 发布时间:2011-10-27 09:00:29 点击率:32
为使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促进“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顺利完成,贺派乡四项措施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
(一)加强领导,明确工作机制。成立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领导小组,由乡纪委书记组长,乡各站所(中心)负责人,各村支书、主任等为成员。下设办公室在乡党政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乡林业站、农业中心、水利站、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所、财政所等相关单位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调查与重点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
(二)制定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根据全乡实际和工作要求,制定了符合乡情的《贺派乡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实施方案》,同时各部门根据部门实际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工作计划。全面、细致地将任务分解,促使责任细化到单位,工作落实到个人。根据我乡“十二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和主要任务,针对突出问题、关键环节将监督检查工作分7个方面进行开展。
(三)营造氛围,全面推进工作。组织各部门负责人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提高对全项工作的认识,明确工作方向。指定专门人员,通过编发简报,编写工作信息等有效宣传途径提高对各职能部门开展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按照“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站所按照分工分别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方式,乡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收集汇总各监督检查责任单位的工作情况,协调各站所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四)加强监督,纳入效能考核。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时地对各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将实地检查监督和跟踪监督检查相结合、常规监督检查和专项监督检查相结合,加大对违纪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解决工作出现的问题。同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行政效能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