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1年全县公务员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作者:中共耿马县委组织部 耿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时间:2011-11-28 21:00:23 点击率:710
耿组发〔2011〕117号
中共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委员会组织部
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县公务员
年度统计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孟定农场管理委员会,勐撒农场管理委员会,华侨管理区,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
根据中共临沧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1年全市公务员统计工作的通知》(临组电明〔2011〕57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11年全县公务员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分工
公务员统计工作实行县委组织部牵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
(一)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核汇总的人员是:
1、县委、纪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工商联机关公务员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党委直属和部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县委(不包括县长)、人大、政协领导班子成员,以及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县委组织部负责统计,县委办、人大办、政协办和法院、检察院不再重复统计。
3、各乡(镇)党委书记(孟定镇书记按县委领导班子成员由组织部统计)、副书记,专职政法副书记、纪委书记和人大主席、副主席。
(二)上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汇总的人员是:
1、县长和不是常委的副县长。
2、政府机关公务员及政府直属、部门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各乡(镇)除党委书记、副书记、专职政法副书记、纪委书记、人大主席、副主席以外的其他公务员,各农场管委会全体公务员。
(三)各单位负责本单位公务员、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的统计。
二、统计表式及范围
统一使用《公务员统计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工作人员统计表》、《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表》。(请按单位性质填报,如:县委党校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只需填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表》;如本单位为机关,有下属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统计时要上报两套表,一套《公务员统计表》,一套《参照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表》,填报单位均为本单位)。报表请登陆《耿马党建网》“公示公告”自行下载或到组织部信息中心拷贝。
(一)《公务员统计表》的统计范围:列入公务员法实施范围的党委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工商联机关,统计对象为上述统计范围内已登记的公务员和暂缓登记人员。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团机关工作人员统计表》的统计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统计对象为上述统计范围内已登记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暂缓登记人员。
(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表》的统计范围: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统计对象为上述统计范围内已登记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和暂缓登记人员。
(四)在2011年度进行登记的公务员(参公人员)需上报A4型纸《公务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
三、统计期限及报送时间
(一)统计期限:2011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二)报送时间及要求:请各单位于2011年12月9日前,指定负责此次统计的工作人员将报表按照统计隶属关系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信息中心、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A4纸打印,有特殊情况需要说明的,报说明文档1份)。为避免各单位在截止日期集中上报,出现无法及时审核延误上报时限的情况,请各单位尽量提前上报相关报表。
四、有关要求
公务员统计是公务员管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把统计数据质量关,确保我县公务员统计数据真实、有效。
报表封面必须统一使用单位全称(与公章一致),并经单位领导签字、盖章后上报。填报前请认真学习填表说明,填报中遇到问题务必电话联系确认正确填报方法。
联系方式:
县委组织部信息中心,唐慧,联系电话:6126878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管理股,李晓娟,联系电话:6121624
中共耿马县委组织部 耿马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11月28日
主题词:2011年 公务员统计 通知
中共耿马县委组织部办公室 2011年11月28日印制
校对:唐慧 (共印9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