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作者:耿马县人社局 发布时间:2013-08-15 09:48:31 点击率:176
为确保我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专业技能考试工作顺利进行,现将专业技能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专业技能考试人员的确定
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我县的合格分数线内,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参加专业技能考试人选,笔试总分出现相同情况,可并列排名进入专业技能考试。对进入专业技能考试人员数与招考计划数比例为1:1的岗位,考生的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先确定的合格分数线(60分)以上才能录用。今年我县合格分数线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达后另行通知。
二、专业技能考试分值计算
本轮专业技能考试的分值为100分。专业技能考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公共科目笔试和专业技能考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加权合成。具体折算方式为: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200分+政策加分)÷2×50%+专业技能考试(100分)×50%]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人选。
三、专业技能考试的方式、时间及范围
(一)专业技能考试方式
专业技能考试采取专业技能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其中:教育局(11个岗位)、卫生局(县人民医院临床、乡镇卫生院临床、乡镇卫生院检验、乡镇卫生院护理5个岗位)采取专业技能笔试的方式进行,其余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二)专业技能考试时间及地点
专业技能面试时间:2013年8月27日星期二下午14:00—17:30;面试地点:耿马县委党校。
专业技能笔试时间:2013年8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耿马县委党校。
(三)专业技能考试范围
1、教育类专业技能考试范围
适用于教育局中小学教师、小学教师岗位,考试内容为:
①、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占总分的40%;
②、《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占总分的15%;
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占总分的5%;
④、命题作文占总分的40%。
2、卫生类专业技能考试范围
①临床医学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
临床专业试卷以2013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应试指南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人民卫生出版社)为主,试卷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
基础医学综合5% 医学人文综合5% 预防医学综合5% 临床医学综合(包括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85%
②医学检验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医学检验专业试卷以2013年《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指导临床医学检验技术(士)》(人民卫生出版社)为主,试卷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
基础知识25% 专业知识35%
相关专业知识15% 专业实践能力25%
③护理学专业(专科及以上)
护理专业试卷以2013年《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指导》(人民卫生出版社)为主,试卷总分100分,考试内容为:
专业实务50% 实践能力50%
四、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时间
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须按《耿马自治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携带全部报名手续原件,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验证无误后才能进行考试。验证时,提供的各项信息与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要相符。考生的证件(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等)及材料不全,或不真实的,取消考生的考试资格,按该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入递补。进入专业技能考试的考生每人交费50元。
资格复审及准考证领取时间2013年8月21日—2013年8月23。考生在参加考试时必须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
附:耿马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排名
联系人:邓飞、张昌华 联系电话:6121707
耿马县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工作人员公共科目考试成绩排名.xls
耿马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3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