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大会增补委员选举办法模板
作者:县直机关工委 发布时间:2011-09-30 10:20:17 点击率:2999
附件6:党员大会增补委员选举办法模板
××党支部(总支)党员大会增补委员
选举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党支部(总支)委员补选由本党支部(总支)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实行差额选举产生,差额比例不少于20%。候选人名单以姓名笔划为序排列。参加党员大会投票选举的必须是中共正式党员。因故请假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三、参加选举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四、出席本次大会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投不赞成票和弃权票的,都可以另选他人。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投弃权票的,不画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画“○”的不计该另选人的得票。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凡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视为无效。
五、大会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计票人由××党支部(总支)提名,大会通过。计票人1名,由××党支部(总支)指定。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六、投票结束,当场开启票箱,由监票人、计票人清点收回的选票。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结果: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得票超过半数的最后几名候选人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按得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名额按缺额数再差额20%以上的方法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确定候选人,再次选举产生缺额人选。
八、计票完毕,由监票人签字并向大会公布候选人的得票情况,然后由大会主持人宣布当选委员名单,以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九、本选举办法由本届党支部(总支)委员会提出,经大会通过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