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国税局“四个明确”强化机关作风建设
作者:罗成安 发布时间:2011-09-09 08:29:00 点击率:76
耿马县国税局以“五个明确”强化机关作风建设,取得良好效果。
一、明确指导思想。按照“上级要求具体化、外地经验本地化、本地工作特色化、工作经验系统化”的思路,把强化机关作风建设与创新社会管理、创先争优、内控机制建设、学习杨善洲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全面开展制度创新工作,着力解决全局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为耿马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明确目标任务。一是要在桥头堡税收优惠政策研究建议上取得实效。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好“关于桥头堡建设的税收政策的研究”课题,研究好桥头堡建设的国际贸易和进出口退税政策;研究好桥头堡建设的税收征管体制;研究好桥头堡建设的税收服务。二是要在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上取得实效。按照统一设置、整合业务、理顺职责、优化流程、强化服务的总体思路,打造“服务优质、办税高效、纳税人满意、社会认可”的办税服务厅,实现以下三个目标:办税服务厅服务行为规范化、服务要求标准化、服务方式多元化、服务环境人性化;创新服务模式、优化服务流程、提高办税服务效能,使纳税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得到便捷高效地发挥;方便纳税人办税,降低征纳成本,提高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三是要在建设文明和谐的税收环境上取得实效。切实加强国税干部队伍建设,做到执法更加文明、服务更加热情、征纳双方的违法违纪率明显降低,征纳双方的和谐程度明显提高。
三、明确基本原则。按照“合法性、可行性、渐进性、实效性”原则,坚持依法办事、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制定的制度不与上级相关规定相抵触;坚持严谨规范,又要坚持简便易行;既考虑近期工作,集中力量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注重长远规划,有计划、有步骤地构建软环境建设的制度体系;既要注重其正确地价值导向作用,又要做到管用有效,有利于解决本地、本单位软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四、明确工作要求。耿马县国税局结合本地实际,明确作风建设制度创新工作的要求:一是处理好继承和发展的关系。对原有制度认真进行清理和审视,好的要继承和推广,不完善的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该废止的要坚决废止。二是处理好数量与质量的关系。制度创新不能盲目追求数量,关键是要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可操作性和实效性。三是处理好组织和群众的关系。既要充分发挥好组织的领导、协调、统筹等作用,又要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四是坚持典型引路,既注重推广先进典型,又要聚焦曝光反面案例,抓两头带中间,以强有力地舆论引导推进软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