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县司法局以“四新”着力推进创先争优
作者:李红华 发布时间:2012-09-16 20:05:56 点击率:50
耿马县司法局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为主题,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为本、服务为民,加强对创先争优活动的领导,强化措施,以“四新”扎实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
一是服务桥头堡中有新作为。围绕全县经济发展主题和保民生、促和谐等目标,认真做好法律顾问工作,大力开展法律服务活动,积极为全县桥头堡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发挥职能作用,抓好群众反映强烈的复杂凝难纠纷的调处和化解工作。今年上半年,局党支部组织全体司法行政干警积极调解矛盾纠纷170件,处理成功147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1件,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件,接收刑释解教人员49人,安置46人,开展法制宣传67场次,发放宣传材料59000份,办理公证案件180件,律师办理各类案件43件。积极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耿马县经济平稳的持速发展。维护了企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
二是在维护社会稳定中有新作为。自觉践行“个人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要求;积极引导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始终保持理论上的清醒和政治上的坚定,积极投身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普法和法制宣传工作、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贡献。
三是深化为民服务中有新举措。坚持把服务民生作为法律服务的重点领域,从人民群众最需要的地方做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进一步完善便民利民措施,,认真开展“法律援助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年”等活动,为贫者、弱者、残者、下岗职工提供法律援助和公益服务。加强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强化“四亮四创四评”措施,组织开展党员干部“进社区、代表委员进社区、志愿者进社区、机关单位进社区”和“比、学、赶、超”活动,倡导阳光服务、诚心服务、创群众满意窗口、争优质服务品牌、当优秀法律服务工作者,提高法律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创先争优活动带来的实惠。
四是开展党建工作有新举措。按照“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要求,我局以“抓落实、全覆盖、求实效”为目标,加强对党建工作的领导力度,全面推进我局党组织建设。积极服务服从县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党建工作效能。积极探索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新思路。以“五个基本”建设为重点,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目标,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加强机关党建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到挂钩单位孟定镇邱山村委会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积极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