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马国税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征管做到“四清”
作者:(李孝伟) 发布时间:2012-11-04 17:32:32 点击率:4
为进一步强化税源管理,规范税收执法,耿马县国税局对小规模纳税人税收征管做到“四清”:
一是强化户籍管理,确保家底清。严格做好小规模纳税人税务登记工作,对纳税人的经营地址、联系方式等严格把关,细化完善工作流程,强化税务登记岗和税源管理岗的工作衔接,准确掌握辖区内小规模纳税人的户籍情况。
二是做好日常监控,确保管户清。加强日常检查,抽调业务能力强、素质水平高的税收管理员不定期开展巡查,加强指标异常纳税人的动态情况分析监控,采取最低限额管理、管查互动的办法,及时清理调整定额,对规模相对较大的业户督促其建账建制,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的督促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
三是开展日常纳税评估,确保税收清。分行业、分阶段、有计划地安排一部分小规模纳税人进行纳税评估,对评估中发现的
疑点及时调查核实,切实防止纳税人少报、瞒报、偷逃税款,实现应收尽收;对代开(虚开)发票、销售不入帐、开票大头小尾等偷税行为从严处罚。
四是加强发票管理,确保责任清。对纳税人核定的发票数量、版位是否合理,纳税人持有发票的保管、使用情况进行同步监控,定期进行申报数据与发票使用量、发票验旧金额比对,以发现纳税人真实销售情况,降低税收管理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