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出台《干部学习档案管理和使用办法》
作者:陆永高 发布时间:2012-03-16 10:39:01 点击率:70
为使干部学习档案的管理和使用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领导班子、学习型队伍建设,推动“学习型社会”的形成,近日,临翔区出台《干部学习档案管理和使用办法》。该《办法》由对象和时间、组织和管理、学习档案文章及报送要求、考核评定、使用、附则六个方面共19条构成。规定:全区在职干部学习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在区委的领导下,由区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实施,区组织、人事部门配合落实。副科级以上干部的学习档案由区委宣传部统一管理,副科级以下干部学习档案的建立、管理和使用,由各乡(镇、街道)、区直各单位负责管理。在考核评定上,坚持“多撰写多报送者优先、文章质量优先、积极主动按时报送者优先”原则,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由宣传部门根据个人学习档案文章的数量、质量、类别,文章是否发表以及报送文章的主动性、时效性等情况,对干部的学习成果分“优秀、良好、合格、空白”四个等次进行综合评定。学习档案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评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学习档案空白的干部,一般暂缓提拔任用,在公务员年度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中不得参与“评先选优”;对学习档案空白的领导干部,予以通报批评,教育不改的,予以降职或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