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翔区:抓实主体责任七个“关键词”
作者: 发布时间:2014-12-08 08:34:21 点击率:48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首次明确提出强化“两个责任”科学论断,尤其是所强调的“党委主体责任”,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全新的视角或定位。这是一个确立强化“责任理念”,淡化“权力观念”的过程。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担负的责任,从过去的“全面领导责任”到现在的“主体责任”,内涵得到了进一步深化和发展,更加强调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领导地位、领导权力和领导责任。更意味着,除了领导,还要亲自做执行和推动的工作,同时承担责任后果。落实主体责任不是简单的表态,关键是要签字背书,找准着力点、突破口。2014年,临翔区抓住领导、责任、督查、整治、惩处、立制、为民七个关键词,以重点带全面,促使各项责任落实。
抓领导。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全区发展的责任所系、使命所在,坚持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一是把握大势,把党风廉政建设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常研究、常部署,区委常委会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今年1至8月共6次听取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汇报。二是率先垂范,高位推进,今年以来,区委主要领导作出专项批示60件,包括落实上级党风
廉政建设、四风整治、八项规定等各项文件精神37件,群众信访事项12件,案件查办等工作11件,凡重要案件能够做到亲自召集研究部署和督办。区委常委班子成员率先传导责任,逢会必讲廉政、逢会必敲警钟已然成为常态,带头讲廉政党课25人(次)。三是加大警示震慑力度,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警示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四是把廉政教育纳入干部日常教育培训规划,定时发送节日廉政提醒短信,组织召开全区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警示教育大会、廉政教育专题培训,观看警示教育片、秦光荣同志在省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
抓责任。原原本本地落实党委集体责任、党委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其他成员责任,确保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是严格主体责任考核。坚持由区委主要领导亲自带队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严格执行《云南省纪检监察机关“一案双查”暂行办法》,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被立案查处、被问责、考核年度内民主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中排名末3位的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班子不能评为“优秀”等次;按照层级管理把责任向部门、乡镇层层传导延伸,今年以来对6个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因职责范围内的作风问题实施责任追究问责处理,使责任主体感到反腐败不抓不行,抓得不严也不行。二是抓好每一个“一把手”。坚持守土有责,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和党政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意识,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到103个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推动监督压力逐级传递,监督责
任层层落实。全区10个乡(镇、街道)、68个区直单位全面落实党政“一把手”财务、人事、物资采购和工程招投标“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述廉制度,10名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向区纪委全会作述廉报告,述廉中1名乡镇主要领导因违反工作纪律被通报,区委决定将其述廉测评结果由优秀降为合格。把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013年度考核中1个乡镇党委因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理不到位(圈内乡党委),区委决定将其考核结果由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考核优秀意见降为合格。三是强化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探索建立“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的制衡机制,落实“三项谈话”制度,共开展任前廉政谈话61人(次);逐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构建风险排查到点、制度建立到岗、责任落实到人的廉政风险防控网络,共梳理权力数506个,绘制权力运行图105个,梳理内部机构520个,查找风险点600个,制定防控措施986条,梳理个人岗位1112个,查找风险点1302个,制定防控措施2199条,制定相关工作制度4个。
抓督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要时间节点,累计派出23批(个)工作组开展明察暗访,发现并问责公车私用问题2件2人,公务用车不规范停放1起,未张贴公车标识4辆,办事推诿扯皮问题单位1个,干部打牌赌博问题2件7人,“庸懒散拖”问题干部26个,“走读”干部3个;领导干部婚丧事宜备案35个;实行领导干部持有会员卡“零报告”承诺147人(次)。在全区点名道姓通报干部作风问题6期22人。
抓整治。敬终如始地抓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一是以高度政治责任感破除“四风”,共查摆出区委常委班子在“四风”方面的突出问题26个,全区共查摆出党员同志在“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18715个,其中乡科级及以上党员领导干部5625个。二是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在专项整治、正风肃纪上一抓到底,截至8月,全区召开会议66次,比去年同期减少11次,同比下降18%;发文380份,比去年同期减少51份,同比下降12%;共清理办公室超标使用面积864平方米,停建楼堂馆所2个;2013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3776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485万元,下降11.39%。
抓惩处。实现案件查办工作两个突破。一是数量的突破,成功运用“两规”、“两指”措施,查办了“3.25”、“4.03”重大贪污案和“6.09”专案,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截止10月底,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办各类案件19件23人。办理区委管理的科级干部案件6件10人,其中,自办案件5件9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件3人。二是乡(镇、街道)案件查办零突破,目前,7个乡(镇、街道)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7件7人。
抓立制。本着责任履行需要制度设计支撑的出发点,研究制定《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具体实施办法》、《规范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实施办法》、《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总结报告制度》和整治“四风”问题“四坚持八不准”(即:精简会文四坚持,服务态度四坚持,调查研究四坚持,下乡人员四坚持,反对浪费四坚持,上班纪律
八不准,控制吸烟八不准,公车管理八不准,严禁赌博八不准,婚丧事宜八不准)等制度规定,完善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内容,基本形成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工作机制和考核评价机制。此外,还结合教育实践活动制定了临翔区委关于“四风”突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方案、专项整治方案和制度建设计划的“两方案一计划”,明确了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和责任人。
抓为民。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零容忍”,以实际工作成效取信于民。一是畅通群众民意表达渠道解决群众诉求问题“五级联动”监督工作稳步推进,实行纪检监察机关每月15日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逢街天接访制度。截至9月,共录入“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群众诉求569件,其中:来访501件次、来信9件、来电59件,办结566件次,办结率99.47%,群众满意率97%,有效解决了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二是民生资金监管步入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累计在电子监察系统平台录入下达民生资金135例,对5.47亿元资金跟踪监督,共访问12.03万人次,实名查询7158人次。三是积极探索拓宽社会监督新渠道。开通运行临翔区党风廉政网,设立“网上评议机关和行业作风”投票窗口,把全区87个行政审批窗口、企事业单位纳入评议范围,发出整改通知22份,对排名末3位单位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四是严肃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和拖欠群众钱款、克扣群众财物问题。查处了忙畔街道青华社区忙岗组代理小组长非法占有集体资金、博尚镇户有村截留老年补助资金、马台乡清河村计生宣传员截留挪用计生补助款、蚂蚁堆乡白河村干部集体贪污能繁母猪补贴以及博尚镇、圈内乡、蚂蚁堆乡14个村村干部收受推销商礼品等侵害
群众利益的案件。清理复核全区城乡低保对象29572人,退出低保492人,其中因“人情保”、“错保”退出26人,纠正应保“漏保”6人。五是认真践行“把一切权利还给群众”的承诺,推进党务、政务、村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在博尚镇户有村探索建立村级“三公开”工作示范点、廉政示范村,开展农村低保民主评议活动。六是借助移动通信平台,在圈内乡组建乡级“美丽乡村直通车”网络信息管理服务中心,通过服务中心及时把各项涉农政策、科技信息、政务信息等事项及时传送至全乡所有农户手机中,同时农户还可采用手机短信咨询诉求以及对干部作风进行监督,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出一条服务群众双向、便捷通道。
履行党委主体责任还体现在支持纪委依纪依法履行监督责任上。临翔区始终坚持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两个责任”同频共振,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体现在支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上,在强化纪委的权威性、规范性这“两性”上发力,加大重视、理解和支持纪委工作力度。一是大力支持推进“三转”,聚焦中心任务,回归主业主责,将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从165个精简至13个,清减率达92.1%,并将清理调整结果通报全区;二是大力支持纪委集中精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集中精力办好各类案件,及时帮助纪委解决在执纪监督中遇到的问题,为纪委执纪办案创造良好环境和坚强的“靠山”;三是大力支持纪委改革,提高队伍素质,落实好“两个为主”、“两个责任”、“三转工作”要求,提高纪委工作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