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临翔区中山水库存在环境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05-25 14:49:28 点击率:621
凤翔街道办事处,区直各有关单位:
《临翔区中山水库存在环境问题整改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沧市临翔区人民政府
2018年5月24日
临翔区中山水库存在环境问题整改方案
2018年5月23日,生态环境部第17督查组对临翔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山水库现场督查,发现存在“卫星遥感数据显示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有1个自然村庄,经现场核实库区约有30户农户、约130人,居民住房均位于水库径流区外,有少量茶树和农作物;在水库管理站院内建有自用旱厕1座”的环境问题。为切实抓好督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一、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建海 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黄丕先 区环保局局长
柴 迹 区水务局局长
成 员:李光明 区农业局局长
罗星贵 区林业局局长
陈庆红 区国土分局局长
字学武 凤翔街道办事处主任
马林华 中山水库管理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区环保局,由黄丕先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具体负责问题整改各项工作。
二、环境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
(一)卫星遥感数据显示在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内有1个自然村庄,经现场核实库区约有30户农户、约130人,居民住房均位于水库径流区外,有少量茶树和农作物。
整改措施:因2010年划定的中山水库保护区边界矢量信息不准确,保护范围不清晰。已经委托有资质的中介单位对临翔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中山水库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18)》进行保护区划定。划定后按法定程序逐级上报到云南省人民政府进行批复。如果在新划定的一级保护区内有农户和农作物,将按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773-2015)》进行拆迁和退出,并恢复植被绿化;如果在新划定的二级保护区内有农户和农作物,生活污水将采用因地制宜的技术和工艺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全部集中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置。
整改时限:2018年12月31日前
责任领导:王建海
责任单位:区环保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局、凤翔街道
(二)在水库管理站院内建有自用旱厕1座。
整改措施:制定综合利用管理制度,定期进行人工清掏并全部进行综合利用,不外排;建立台账,做好清掏、综合利用记录。
整改时限:2018年5月31日前
责任领导:柴迹
责任单位:中山水库管理所
三、相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二)形成整改合力。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及时沟通,协调安排,形成整改合力。区政府督查室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跟踪问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按时高质完成整改任务。
(三)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工作,并于每周四上午12:00前,将整改进展情况报区环保局,联系人:陈戈,联系电话:13759352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