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作者:临翔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1-06-20 17:42:41 点击率:384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组织部
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通知
临组字〔2011〕124号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企业党组织:
近年来,全区各级党组织认真贯彻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发展党员工作“十六字”方针,积极做好新形势下的发展党员工作,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区发展党员工作得到稳步推进,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个别党支部对发展党员工作认识不足,积极主动性不高;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后备力量不足;个别基层党组织在发展党员工作中,标准不高,把关不严;基层党务工作者业务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为进一步推进我区发展党员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发展党员工作的质量,把发展党员工作作为党的建设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党员队伍。现就进一步做好我区发展党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将责任落实到人,建立发展党员工作责任机制。按照“谁培养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基层党委、总支的督促指导、审查把关、表决审批、教育培训的责任;加强基层党组织的培养联系、跟踪考察、调查核实、讨论表决、公示上报的责任,将责任落实到人,形成环环相扣的责任机制,确保工作有人管、有人抓,有人落实。
二、强化措施,加大力度
各级党组织要采取有力措施,加大团员推优力度,注重在生产和工作一线职工、高知识群体和青年学生中发展党员,积极做好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发展党员。加大在村(社区)、村民小组干部、“联合互助组”联长、致富带头人、产业协会会员、新农村建设理事会成员、大学生村官、优秀青年农民、妇女、退伍军人中发展党员的力度,逐步提高农民党员的发展比例,合理调整党员发展重点,优化和改善党员结构。认真落实党员空白村民小组预警机制,加大在党员人数仅有1—2名的村民小组中发展党员的力度,坚决防止产生新的“党员空白村民小组”,切实巩固消除“党员空白村民小组”的成果;深入开展把农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优秀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社区)、村民小组干部的“三培养”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能力。
三、从严把关,提高质量
要严格履行民主推荐、教育培养、政审考察、组织谈话等发展程序,严把培养教育关、考察关和审批关,做到没有经过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培训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没有经过政审或政审不合格的不发展,手续不完备的不发展,政治思想一般、工作成绩不突出的不发展,群众反映的问题没有查清或党内外意见不一致的暂不发展,切实把好发展关口,提高发展党员质量。
四、严肃纪律,抓好落实
各级党组织要严格按照发展党员“十六”字方针,强化督促检查、落实工作目标、提高整体水平,要从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保持党的先进性、提高执政能力建设的高度,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检查指导,认真分析发展党员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持续健康发展。对连续2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基层党组织,进行重点整顿;对连续2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党组织占总数30%以上的基层党(工)委,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主要领导进行问责;对违反有关规定,提供假材料、假证明,弄虚作假,以及把关不严,把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吸收入党的,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党纪处分,对相关直接责任人给予必要的党纪处分,同时取消该发展对象或预备党员资格。进一步加强发展党员的痕迹管理工作,落实发展党员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发展党员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中共临沧市临翔区委组织部
201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