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敢“秀”才有为
作者:杨梅 发布时间:2014-12-31 18:48:28 点击率:6
转自《云南网》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受枪打出头鸟思想的影响,为独善其身,有的党员干部存在不敢“秀”的现象,工作中甘愿做“闷葫芦”、“老好人”,跟着大环境随波逐流。
不“秀”虽可避免被议论、受排挤、遭阻挠的劣势,也可避免言多必失,多做多错,少做少错而承当相应的责任。然而不“秀”即不为,因不敢正确合理大胆地用权,工作就没有履行应尽的责任与义务,也就不能为民造福,都将辜负于党和人民的寄望,从而脱离了群众利益是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的轨道。
“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习总书记精辟阐明了好干部“20字标准”,群众盼望的正是敢担当有作为的好党员好干部。群众利益高于一切,党员干部要牢牢秉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信念,正确合理大胆地行使好手中的权,大胆的“秀”出来,正确理解“秀”的含义,合理把握“秀”的尺度,不惧怕问题困难,不计较议论误解,不在乎个人得失,以实践为师,以群众为师,做会动脑、敢开口、勤跑腿的“行动派”,扎根基层,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听民情、顺民意、解民忧,把惠及群众的政策一项项落到实处,以实际行动服务基层、福祉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