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法制教育当与依法治国同频共振
作者:杨梅 发布时间:2014-12-31 18:50:22 点击率:13
“汶川抗震小英雄涉嫌诈骗46万元或获刑10年以上”——当年英勇救人的英雄少年,如今成了践踏法律的堕落青年,一颗新星就这样急速坠落,引来无数感叹和惋惜,上演了一首现实版的“伤仲永”之痛。
6年前,雷楚年在汶川大地震中一跃成名,给他带来了荣誉和称赞,因此也将这个15岁少年过早置身名利场。在随后的成长道路上,由于家庭、学校和社会教育引导的缺失,及来自各方的过度关注和宣传,让价值观人生观尚未成形的他逐渐迷失了自我,原本坚强、勇敢、舍身救人的美德和信念被不断膨胀的物欲所瓦解,误将荣誉当作特殊权力尽情挥霍,最终逾越了法制界限,将面临法律的宣判。
雷楚年案列再次将由于理想信念缺失,导致以身试法的青少年法制教育问题提到台面上来。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和重大任务,青少年法制教育是夯实依法治国根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应与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保持同频共振。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刻不容缓,将理想信念教育和法制建设有机结合,“软约束”与“硬约束”双管齐下。
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少年寄予了厚望:“青年一代有理想、有担当,国家就有前途,民族就有希望。” “中国梦是我们的,更是青年一代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终将在广大青年的接力奋斗中变为现实。”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主力军的青少年,法制教育是他们成长道路上必不可少的一课。首先要以预防为主,从理想信念“软约束”着手,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进行正面积极的宣传教育引导,加强其行为规范,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坚定其意志和信仰,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保他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不脱轨、不偏道;其次需将法制建设作为核心引入理想信念教育,健全完善青少年普法教育体制,通过典型案列进行以案释法、依托特色法制基地开展法治实践活动等多种方式,让青少年切实体会到法规制度这一“硬约束”的强制力和威慑力,从小培养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的法制观念和防范意识,从小事和身边事抓起,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青少年法制教育不是家庭、学校、社会哪一方单一的责任与义务,而是需家庭、学校、社会齐心协力构建三位一体的教育体系,共同编织一张全方位的防护网,各司其职、互补互动,营造一个良好的依法治国大环境,给青少年一个健康成长、专心学问的空间,从而培养造就一大批有理想、有担当的青年才干,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顽强拼搏、不懈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