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导组应唱好“两个角”
作者:杨梅 发布时间:2014-07-17 15:54:52 点击率:26
为了加强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各级党委都结合当地实际派出了工作督导组,并明确其职责任务。督导组既是督促引导规范活动的“组织者”,又是活动开展对象的具体“参与者”,拥有双重身份,因此,各级督导组要认识到双重身份,认真履行“督”与“学”的双重职责。
作为活动的“组织者”,督导组要认真领会吃透活动精神,严格落实“督导”的职责,做到真督实导。首先,要加强业务学习,熟悉活动各个流程环节,按照既定的部署和规定的职责,以精干的督导工作业务素质,全程参与到督导对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学习教育、听取意见、查摆问题、开展批评、整改落实、建章立制”各个环节;其次,要从严督导,敢“唱黑脸”、敢讲真话、敢指出问题,以不怕得罪人的坚定态度,尽心尽责地组织督促,引导督导单位完成各环节工作任务,关键节点把好关,当好参谋,防止活动走过场或偏轨道,确保活动出实效。
作为活动的“参与者”,督导组成员不能放松对自我的要求,要真正投入到活动中,调整处理好原单位工作与督导工作、督导工作与学习工作的关系,做学习活动的先行者,认真学、深刻查、切实改,先过活动的要求关,打足“底气”,以“打铁还需自身硬,正人先正己”的态度,促使督导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