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和管理的对策建议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9-09 09:40:15 点击率:1144
(转自人民网)
对党政正职特别是县市区党政正职的监督,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更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重点。县市区党政正职是县市区党政领导班子的核心。他们在决策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实施决策中处于指挥地位,在领导活动中处于督导地位,对一个县市区的全局工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的监督管理,促使他们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已成为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古丈县对县党政正职监督的主要做法
实行“一岗五责”制度。2002年以来,湖南省古丈县为加强对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工作责任的监督管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从领导班子抓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一岗五责”制度。从责任分解入手,明确规定每一级班子和每一位领导干部应担负的本职岗位、经济建设、党风廉政、计划生育、安全维稳等五个方面的责任。县委书记、县长一样要履行这五个方面的职责。县里成立里专门的“一岗五责”考核办公室,对科级及科级以下干部“一岗五责”考核由县委组织部负责,对包括县委书记、县长在内的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的“一岗五责”考核由县纪委负责。特别强调对工作过程进行动态管理,注重绩效考核,上级考核与下级测评相结合;一年一次定期考核与经常性动态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平时动态考核由“一岗五责”考核办公室和相关部门负责,不定期监督考核,量化打分。年终考核由县委抽调专门班子,县委常委带队,对各单位和考核对象进行检查。
通过民主生活会,进行相互监督。按照上级要求,县委班子、县政府班子每年召开委民主生活会不少于两次,会前发放征求意见表,征求对领导班子及县委书记、县长的意见建议。会上,对这些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分析,深刻进行了自查和剖析,明确整改方向、提出整改意见。
通过“述职述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每年12月份,县委书记、县长都要在200人会议上“述职述廉”(县直单位乡镇负责人120人、人大代表20人、政协委员20人、离退休干部20人、社区和企业负责人20人),接受他们的质询和监督。
存在的问题
上级监督难以到位 。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的监督,以上级监督为主。但长期以来,这种监督并未充分发挥作用,由于时空距离,上级对下级不可能实行每天24小时监督,尽管上级领导也常常下基层调研,但通过听取下级的工作汇报占了很大比例,这些上级领导干部看到的大多数是只见“盆景”,不见“森林”,很难全面掌握真实情况,导致“有权者不知情”、“知情者没有权”,使监督打折扣。一旦上级领导收到群众对下级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其监督就滞后了。
同级监督相对软弱 。邓小平指出:“我觉得,对领导人最重要的监督是来自党委会本身,或者书记处本身,或者常委会本身”。班子成员经常同县市区党政正职打交道,对他们的思想状况、领导能力、勤政廉政情况最有发言权。但实际上,县市区党政正职在领导班子中居于核心地位,其他班子成员都在其管理之下,很多人因怕得罪主要领导干部而不愿监督。同级纪委也在县市区党政正职的领导之下,对县市区党政正职实行监督很难到位。
下级监督趋于疲软 。政务活动缺少透明度导致下级无法监督,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也不够畅通,措施不够完善,群众的监督权无法得到落实。领导干部民主意识差导致下级不敢监督,个别主要领导干部家长制和特权思想严重,听不得下面不同意见。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导致监督缺失。一些群众民主观念不强,缺乏对领导干部监督的意识,“事不关已,高高挂起”,认为上级领导干部所作所为与已无关。对领导干部的权力运作、业务活动、社交往来和家庭状况视而不见,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明知不对也少说为上。
对策和建议
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的监督和管理,就要使他们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使他们的权力受到严格的监督,破除他们的特权思想,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从决策和执行等环节加强对权力的监督,采取综合措施,加大监督力度,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真正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强化一把手的自我监督。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办法,大都要通过县市区党政正职这一“内因”发挥作用。大力提高县市区党政正职的思想政治素质,切实增强他们的自我监督意识,是强化县市区党政正职监督的最基础性的工作。提高县市区党政正职的政治素质,要把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放在首要的位置。人们的一切行为都是受思想支配的,其中最深层的是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它们从根本上指导和影响着人们的活动。江泽民同志曾经指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对于每一个干部和党员来说,都是首要的问题。”特别是在改革开放、新旧体制交替的条件下,各级党政一把手如果对资产阶级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丧失警觉,放松思想改造,发生变化和错位的可能性就随时存在。实践证明,近年来一些县市区党政正职出问题、犯错误,都是思想深处感染了“病毒”。要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和权力观的问题,党政一把手要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坚决反对金钱至上和奢靡享乐的思想,把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人民的利益作为人生的最大追求和最高价值。县市区党政正职要不断提高自我监督重要性的认识,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和工作,自我警钟长鸣,发现问题及时进行纠正。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重选拔轻教育的倾向,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的思想政治教育,同时也要通过典型示范等方式,督促和鼓励县市区党政正职加强自我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实施一把手的全面监督。《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凡属全局性的问题,凡属重要干部的推荐、任免和奖惩,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的委员会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现实中,重要问题决策、干部人事安排、投资立项的失误,给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造成的损失,比公款吃喝、贪污受贿等腐败行为造成的损失大得多,有的甚至是无法估量的。因此,要在继续加大廉洁自律的监督的同时,进一步加强对县市区党政正职重要决策的监督。对一把手重要决策的监督重点,应该放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重大问题的决策实施监督。主要监督一把手在制定发展规划等决策时是否坚持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等方面的利益关系;是否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是否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坚决防止那种违背客观规律、不顾当地实际、急功近利的行为。二是对干部的任用实施监督。主要监督县市区党政正职在用人方面是否坚持党的干部政策,客观公正地选贤任能;是否按程序办事,充分发扬民主,实行“票决制”,不搞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是否带头抵制和制止拉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封官许愿等恶劣作风。要坚决防止违背党的干部政策、不按程序办事、搞不正之风等行为。三是对项目的立项、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实施监督。主要监督县市区党政正职在大额度资金使用、工程立项和其它经济活动中是否遵守财经法规和制度;是否以人民的长远利益为重,有无乱收乱支、挤占挪用、损公肥私、贪污受贿等经济违法和经济犯罪。要坚决防止在经济工作和经济活动中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行为。
理顺监督体制,发挥专门监督机关的作用。党章规定,“党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党的中央委员会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党的地方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基层纪律检查委员会在同级党的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这种监督体制以横向领导为主,纵向领导为辅。各级纪委既是同级党委的被领导者,又是同级党委的监督者。从实践结果看,这种监督体制存在着这样一些不足:第一、纪委的双重领导难以落实,同级党委领导往往居于主导地位。由此导致纪委在对违纪的党员领导干部立案审查时,没有独立的权力行使权,从而极大地削弱了纪检机关实行党内监督的权威性。第二、纪委在工作环境上过于依赖同级党委,损害了自身的独立性。第三、在重大问题决策上,当纪检部门与党委意见不一致时,作出让步的往往是纪检部门。这些不足反映在工作实效的低下上。被立案审查的领导干部犯罪案件,几乎都不是由本地本单位同级专职纪检监督机关发现的,对这些案件的查处工作几乎都是在上级纪委的直接参与下完成的。这是不睁的现实。鉴于现有监督权弱于监督客体权力的情况,必须加以改革。实现领导体制纵向化,监督职能独立化,减少来自横向面的各种干扰,调动专职纪检监察干部的积极性,同时群众对监督机构的信任度也会显著提高。
形成监督网络,增强监督工作的合力。一是加强领导班子成员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的监督。领导班子成员经常在一起,其思想、工作、廉政等方面的情况基本清楚,大家心中都有数。班子成员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的监督,比其他监督形式更直接、更有效。县市区党政正职有责任带好班子,监督班子中的其他成员,班子成员更有责任监督县市区党政正职。而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监督是否有效,关键要看是否切实坚持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在人财物等重大问题拍板决策时,做到集体决策、集体把关,将党政一把手置于集体监督之中,防止一把手独断专行。民主生活会是班子内部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互相进行监督的重要措施,也是对一把手监督的有效途径,要进一步提高质量。二是加强群众对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人民群众的监督所具有的广泛性、敏锐性、自觉性等特点,决定了这种监督制约能够有效地避免一把手权力被滥用。要推行政务公开,建立内部操作规范,方便群众监督。同时要严肃处理对监督群众的打击报复行为,创造群众监督的良好社会环境。三是加强社会舆论对一把手权力的监督。社会舆论具有公开性、及时性、灵活性等特点,因而它在监督制约体系中有着独特的功能。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的作用,依法保障社会舆论的调查、报道和批评的权力,使新闻报道做到以内容真实准确为宗旨,以不损害国家利益为前提,正确有效地发挥监督制约的作用。
完善制度建设,保证监督的有效性。制度建设带有长期性、根本性。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的监督方式也要进行相应的转变。过去的监督,主要不是靠经常性的制度建设,而是靠刮风、靠人治。刮风式的治理只能取得阶段性的成果,而不能取得持久的成果。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县市区党政正职的监督应更加重视制度建设在监督中的作用,要继续建立健全落实一把手责任人制度、审计制度、教育培训制度、任期交流制度、能上能下制度、思想工作汇报制度、诫勉谈话制度、民主评议干部、推荐干部和用人失察追究制度,以及财务审批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收受礼品登记制度、群众举报制度等。要建立健县市区党政正职施政行为公开制度,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化是一切监督的基础,为此必须建立一把手事务公开制度,县市区党政正职的哪些工作须向社会公开、什么时间公开,都应有严格的规定。要注意抓好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加大检查督促的力度,切实纠正某些一把手在执行规章制度上搞特殊化、“制人不制己”的行为。要认真做好一把手违法犯纪的查处工作,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循私情,不管涉及到什么人,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和阻力,都应坚决一查到底,严肃处理,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