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法院“六个深化、六个提高”抓好2012年工作
作者:段瑾梅 发布时间:2012-02-22 19:15:54 点击率:30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法院院长会议及区委三届二次全会精神,做好2012年工作,临翔区法院近日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2012年以审判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会议提出全院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省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始终坚持“三个至上”工作指导思想,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紧紧围绕“社会和谐美好,建设和谐临翔”这一目标,继续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大力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着力在深化上下功夫,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提高,努力实现法院各项工作新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此,院党组要求,全院干警要勤奋学习、努力工作、奋发拼搏,重点抓好“六个深化”,实现“六个提高”。
一、深化能动司法,进一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
要正确把握能动司法的内涵和要求,自觉把审判工作置于党和政府工作大局中去谋划、去开展。要密切关注扩大内需、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等宏观调控政策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效应对、依法处理民间借贷、房屋买卖等案件,着力保障宏观经济平稳运行;要依法稳妥审理因经济结构调整、资源开发、环境污染引发的矛盾纠纷,着力服务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要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工作,依法妥善审理医疗、教育、婚姻家庭等民事案件,审理好集资诈骗、网络诈骗、危险驾驶等刑事案件,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深化社会管理,进一步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水平
要积极参与和实践社会管理,推动和保障社会管理创新,千方百计把矛盾纠纷化解好,把基础工作搞扎实。要强化刑事审判人员的责任意识、证据裁判意识和宽严相济意识,依法严惩危害国家安全以及杀人、抢劫、爆炸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依法严惩职务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要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更加注重行政案件协调工作,进一步完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切实有效化解社会矛盾;要继续加强执行工作,推进执行威慑机制的建立,切实维护权利主体的合法权益;要研究建立司法决策和涉诉矛盾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积极参与对特殊人群的关怀帮扶工作,积极为社会管理创新建言献策,在促进社会管理发展上取得新成效。
三、深化文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为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服务的水平
要切实贯彻党中央就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做出的重大部署,把保障意识形态安全作为法院服务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任务,充分发挥案件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依法保护诚实守信者的合法权益,着力为文化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要更加注重以司法公正促公信,以司法便民促公信,以司法公开促公信,以监督制约促公信,着力加强司法公信建设;要繁荣审判理论研究,加强法院文化阵地建设,着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和法院文化。
四、深化“两项活动”,进一步提高法院队伍素质整体水平
2012年人民法院的主题实践活动要突出法院文化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两个重点,以此推动队伍建设和其他各项工作全面发展。要结合临翔区实际,在深化“创先争优”和“司法为民”活动、提高队伍素质上下更大功夫。要在强化思想认同上下功夫,在实现知行统一上下功夫,在拓展教育实践活动的广度、深度和效果上下功夫,切实加强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和司法核心价值观教育。要始终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总体工作思路,大力探索加强法院党建工作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方法,巩固和完善“一岗双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开展评选优秀党员、优秀法官、办案能手等活动,切实加强法院党建工作。要深入开展“四群”教育,更加注重提高法官做群众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更加注重培养法官严格执法的能力,更加注重完善法官司法能力培养机制,切实加强司法能力建设。要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全面构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落实“四个一律”要求和“五个严禁”规定,切实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五、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提高法院工作科学化水平
要始终坚持“把握正确方向、立足中国国情、依法稳妥推进、确保公平正义”的原则,配合上级法院做好《人民法院第三个五年改革纲要》的收尾工作,真正使各项文件和制度变成行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加强审判质效评估工作、审判管理机制建设和审判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创新和加强审判管理。要根据上级人民法院的安排部署,积极稳妥做好人员分类管理和职务序列改革,进一步完善司法人事管理。
六、深化监督指导,进一步提高基础建设水平
要加强再审工作,准确把握再审改判原则,坚持依法纠错。要建立错案分析通报机制,加强案件研讨和法律适用研究,确保法律正确实施。要加强和改进司法保障,在人才保障、职业保障、法官遴选、人员招录等方面有新举措,全面提高基础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