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2 09:11:30 点击率:79
双办发〔2011〕6号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
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
(2011年1月13日)
为全面贯彻全国街道社区党建工作经验交流会议和全省和谐社区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根据《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办发〔2010〕112号)要求,现就我县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明确总体要求
社区是城市社会构成的基本单元,社区党组织是党在城市工作的重要基础。近年来,县委、政府在加强社区党的建设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随着我县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部分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进入社区,社区工作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社区党组织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全面加强社区党的建设,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社区的各个领域,对于巩固和扩大党在城市基层的执政基础,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加强社区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以推进落实有人管事、有钱办事、有场所议事和构建区域化党建格局“三有一化”为重点,以强化社区服务、凝聚、管理、维稳“四大功能”为目标,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强化资源整合和统筹协调,促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按照推动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双江,维护边疆安宁、服务人民群众、加强组织建设的总体要求,以“凝聚人心、促进和谐”为目标,紧紧围绕“真诚服务暖人心,深化活动聚人心”主题,深入开展“服务社区群众,争创五星社区”主题实践活动,着力在推动科学发展上创先争优,在促进社区和谐上创先争优,在服务社区居民上创先争优,在推进“三有一化”上创先争优,在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上创先争优,在推进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措施落实上创先争优,努力做到 “组织创先进,党员争优秀,发展增动力,群众得实惠”,不断增强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协调服务功能,增强社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发挥社区党组织在建设文明和谐社区、服务社区居民群众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努力把社区党组织建设成为“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五个好”党组织。
二、强化组织建设,确保有人管事
(一)优化社区党组织设置。按照有利于党组织管理,有利于党内活动开展,有利于党员作用发挥的原则,适时调整社区党组织的设置。社区党总支要结合实际,在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居民小组、居民小区设立党支部。要加大在离退休干部职工、流动党员中设立党组织的力度,加大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和商贸市场党组织的组建力度。通过优化党组织设置,切实提高党在社区的组织化程度,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在社区全覆盖。
(二)加强社区党组织班子建设。积极推行“兼职委员制”,社区党组织委员会中应有社区居委会、社区工作站以及所辖区域的居民、驻社区单位等各方面的党员。注意吸收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党组织负责人进入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努力改善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结构。加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把社区干部纳入干部培训和社会工作人才工作培训规划,强化党的建设、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谐创建、群众工作和维护稳定等方面的培训,重点抓好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培训工作。积极组织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省级、市级培训,对社区干部和其他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全面培训。社区党组织书记每年参加集中培训不少于5天,其他社区工作人员不少于3天。
(三)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积极探索选好配强社区党组织书记的方式方法。要充分利用社区党组织的换届机遇,按照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要求,拓宽选人视野,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选、上级党组织委派等方式,选好社区党组织书记。同时,加大从县直部门、乡镇机关、企事业单位中选取派有较强事业心的优秀年轻干部到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的力度,积极鼓励机关和事业单位国家公职人员通过法定程序参加社区干部竞选。加大社区党组织书记、居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的力度,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解决社区党组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两张皮”的问题。加强管理,明确社区党组织书记的岗位职责、任期目标、年度目标。推行公开承诺、述职考核、监督评价等办法,督促社区干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
(四)加强社区党员队伍建设。建立党员“双重管理”制度,强化社区党组织属地管理。探索建立在职党员向居住地社区党组织报到、党员志愿者服务和党员社区表现评价等制度,对居住在辖区内的所有党员以及辖区内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中的党员进行全面登记、管理,按照“工作在单位、活动在社区、奉献双岗位”的要求,组织辖区党员参加社区党组织活动,履行“双重”义务。老干局要配合社区党组织,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党员就近参加学习、活动,积极发挥作用,促进社区党的建设和社区管理服务。深入开展“讲服务,创建温馨家园;讲秩序,创建文明家园;讲共建,创建平安家园;讲团结,创建和谐家园”的“四讲四创建”为主题的创先争优活动。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增强社区党组织的生机活力。以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加强流动党员“双向管理”。探索建立信息化管理系统,积极推进党组织、党员管理信息化。推进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向居民小区和家庭延伸,充分运用远程教育手段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培训,不断提高党员队伍素质。
(五)加强社区居委会和群团组织建设。加强党对居民自治的领导,认真贯彻《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做好居委会换届选举和班子配备工作,选齐配强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形成居民委员会及其居民小组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居民委员会组织体系新格局。实施“一个社区一名大学生计划”,优先从农村工作一年以上的大学生“村官”中聘用社区工作人员。加强社区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社区工作人员的政策业务水平。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和保证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开展工作,以社区党建带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建设。
三、加大保障力度,确保有钱办事
采取财政拨一点、党费拿一点、乡镇出一点、社区筹一点、共建单位帮一点的办法,扩大社区党建经费投入,形成上下联动、横向互动的稳定经费投入机制,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社会支持为补充的经费保障体系。按照《中共临沧市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临办发〔2010〕112号)的要求,从2010年起,要按照每个社区每年5万元的标准,将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年度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其中党组织工作经费不少于2万元,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长。同时,按照每个党员年度活动经费不少于50元的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按期拨付。按照每个社区每年不低于5000元,安排社区工作人员教育培训经费,由省、市、县财政分别按20%、30%、50%的比例承担。按照不低于上年度本地区城镇居民平均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的基本报酬,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妥善解决其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障问题。社区党组织和居民委员会专职人员每月生活补贴待遇不低于1500元,所需经费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所需经费上级财政按每个月每个社区5人、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其余部分由县级财政承担。同时,要通过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帮助、社会赞助、党员群众个人捐助以及发展社区集体经济等方式,拓宽经费渠道,增强社区党组织服务基层党员和群众的能力。要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对上级单位委托承办的事项,应报请民政部门审核并经上级民政部门批准后,有偿委托社区办理。乡镇党委要拿出一定工作经费支持社区党建工作;驻社区单位、企业要在资金、设备等方面给予支持,积极参与社区共建。同时,社区党组织要加强经费的管理使用,不断发展壮大社区集体经济,增强社区的造血功能。
四、加强阵地建设,确保有处议事
按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民政厅等十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社区组织工作用房和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的规定,我县已全面完成了3个社区活动场所的规范化建设。同时,为3个社区配齐了党旗、桌椅板凳、资料柜、宣传栏、电教设备等办公用品。下步工作中,要进一步规范社区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要把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成为村级办公议事、党员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文体娱乐等重要场所,充分发挥“六大中心”功能。一是党员活动中心。定期组织开展“三会一课”、党员经常性教育、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活动,切实加强对社区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不断提升社区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二是居民议事中心。积极引导共青团、妇联等组织,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项。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居务公开、民主管理、“一事一议”等制度,建立群众来访接待日、居民代表议事日等制度,组织党员群众到活动场所参加民情恳谈会、民主议事会、居民代表大会等活动,推进社区事务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实现居民对社区事务的广泛参与和有效监督。三是便民服务中心。依托卫生室、计生服务室、警务(或治安调解)室,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卫生保健等服务,解决各种纠纷,妥善处理村民上访,为新农村建设创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同时,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综合利用、方便党员群众的原则,按照“十个有”(有一个健全的组织机构;有一套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有一个党员学科技、学理论、学法律的图书室和教育室;有一个引导党员讲党性、重品行、做表率的文化娱乐场所;有一支为民服务的党员骨干队伍;有一套系统规范的运行机制;有一个展示党员精神、党员形象、党员风采的活动阵地;有一个推进党务公开、健全民主管理的保障体系;有一套提高党员素质、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有一套完善的服务中心档案管理资料)要求,建设好党员服务中心点,从党员群众的需求出发,完善中心点功能,充分发挥中心点的作用。四是教育培训中心。通过开办农民学校、举办“专家乡村讲坛”、利用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科学理论、法律法规、科技文化和市场经济等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大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五是信息集散中心。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各种信息服务网络的作用,及时掌握各地农产品需求、新项目推广、特色农业种植和劳动力转移等情况,收集、整理当地适用的致富信息,通过印发宣传单、公开栏公示等方式,不断加快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的进程。六是文化娱乐中心。用好活动场所的设施和资源,充分发挥共青团、妇联、民兵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结合我县拉、佤、布、傣四种主体民族文化,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娱乐活动,倡导健康向上的乡情民风,不断丰富村民的业余文化生活。严禁利用活动场所进行赌博、封建迷信以及其他非法活动。
五、建立共建机制,推进区域党建
(一)树立“大党建”理念。以社区为平台,以党组织为龙头,按照条块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驻共建的原则,统筹协调辖区公共单位、物业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等各种组织党的建设,建立“大党建”工作格局,推进区域化党建工作。
(二)探索实施 “兼职委员制”。把辖区内有一定影响的驻区单位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选聘或委任为社区党组织委员,加大统筹协调力度,整合党建资源,形成工作合力。
(三)探索建立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主动沟通联系制度。社区党组织要发挥主导作用,主动与驻区单位党组织联系沟通,增强服务意识,以共同需求、共同利益、共同目标为纽带,充分调动驻区单位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
(四)建立健全社区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社区党组织与驻区单位党组织党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2次会议,共同研究社区建设,统筹开展区域内各项党建工作。
(五)健全完善社区党建工作结对共建制度。建立县级机关党组织联系社区党组织、机关党员联系社区党员联系制度,切实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驻社区党政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党组织要与社区党组织建立共建制度,签订《社区党建共建协议》,开展结对共建,从政策、资金、人才、信息、技术、物资、教育、阵地等方面加大对社区的支持力度,积极参与社区组织的各类活动。社区辖区内的部门单位在文明单位创建、卫生达标评比等工作中应充分听取社区党组织的意见。
(六)建立服务党员群众制度。加强社区党员服务中心建设,搭建区域化党建工作平台,为党员提供政策咨询、接转组织关系、交纳党费、参加党组织活动等便利,为社区居民特别是困难群众提供服务;突破党员隶属单位、行业和党组织的局限,利用社区阵地和资源,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保障举措
(一)健全领导机构,建立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要建立社会领域党建工作领导协调机构,建立健全县、乡(镇)、社区三级党组织社区党建工作责任制,按照县委书记是社区党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党委书记是直接责任人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全面抓好社区党的建设,以社区党的建设统领和推动社区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促进社区服务、凝聚、管理、维稳“四大功能”的完善和发挥。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牵头抓总职能,加强对社区党建的指导和统筹协调,并把抓社区党建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考察的重要内容,确保社区党建各项任务的落实。民政部门是政府抓社区建设的重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统筹抓好社区建设。发改、财政、公安、规划、国土、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组织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大对社区工作的支持力度。
(二)紧贴居民需求,强化服务功能。发挥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围绕社区居民基本需求,做好服务工作。建立党员承诺制、党员责任区、党员亮身份等制度,搭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平台。建立以共产党员、共青团员为主体的各类志愿者队伍,服务居民群众、促进居民自治。组织身体健康、有工作能力的低保对象参加社区志愿者队伍,履行公民义务。将离退休干部工作纳入社区职责范围,明确责任人,在保持原有服务关系、管理关系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社区的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家庭、单位、社区、党委和政府工作部门相结合的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体系。
(三)围绕民生民意,强化凝聚功能。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书记定期接访、党组织班子成员定期走访、群众意见定期办理反馈“三项”制度,完善民情恳谈、民情日记制度,建立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社区制度,畅通居民反映意见、表达诉求的渠道。动员驻社区党员参与社区党组织活动和社区事务,发动党员积极参选业主委员会成员,使党员成为民情民意的传输者和社区稳定的协调人。理顺社区党组织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的关系,共同搞好社区管理。
(四)完善体制机制,强化管理功能。设立社区工作(服务)站,构建社区“两委一站”的工作格局。实行党组织委员会提议、“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居民代表会议和居民会议决议,决议公开、实施结果公开的“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完善党领导下的社区居民自治机制。健全完善社区事务听证、监督评议等制度,推进党务公开、居务公开。建立社区党员责任体系,形成党总支书记负责社区、党支部书记负责小区、党小组长负责楼栋、党员联系住户的网格化党建工作体系。
(五)坚持齐抓共管,强化维稳功能。社区党组织要配合公安等部门,做好采取辖区居民、流动人口及公共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个体工商户基本信息等工作,加强流动人口管理服务。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省公安厅转发中组部、公安部关于在流动人口管理工作中做好流动党员信息采集和管理服务文件的通知》(云组通〔2008〕13号)精神,加强信息交流和资源共享,夯实流动党员管理工作基础。做好民族宗教和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社会稳定工作协调机制,及时发现隐患、化解矛盾,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推进无毒社区、安全文明社区创建。
主题词:社区党建 实施意见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1年1月13日印发
校对:张志安 (共印1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