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强化“一把手”监管有新举措
作者: 何真丞 发布时间:2011-06-21 17:31:23 点击率:128
双江自治县强化“一把手”监管有新举措
为切实加强对科级领导班子“一把手”行使人事权和财务权的监督管理,双江自治县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人事财务管理规定(试行)》,明确规定部门干部任免事项必须由三分之二的班子成员共同研究决定,大额资金支出必须集体讨论决定,部门“一把手”是干部人事和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原则上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和财务工作,由班子副职具体分管。分管财务工作的副职每月至少审核、审签一次财务支出票据,每个季度至少向“一把手”专题汇报一次部门财务收支情况。部门领导班子成员外出,除特殊情况外,要确定一名一般干部经手财务。日常开支一律由财会人员经手,所有财务支出必须由财会人员统一核算,分管副职统一审核、审签。部门“一把手”任期内至少要进行一次经济责任审计。据调查,规定下发试行以来,干部群众普遍反映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