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2-08 10:56:47 点击率:87
各乡(镇)人民政府,勐库华侨管理区,双江农场管委会,县直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11月18日省政府陈豪省长对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重要批示和全市消防安全暨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县消防安全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坚决防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临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冬春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临市机发2165号)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冬春消防安全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责任、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责任、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冬春消防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判火灾规律特点和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本行业系统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提升本部门、行业、系统的消防安全水平。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和场所,坚决依法整改和关停。对检查发现的重大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整治和严肃查处;对责任不落实、失职渎职,要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
二、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工作。县公安消防部门要牵头做好“十三五”消防事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并将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以及新型城镇化等各级各类规划体系,进一步科学规划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车通道、消防装备、消防教育培训基地和消防力量等内容。要依托群防群治力量和单位已有的消防组织,在城市建成区和设有消防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加快建立有人员、有器材、有战斗力的“微型站”,确保于2015年12月底前建成50%,2016年全国“两会”结束前全面完成。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基层消防组织和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消防工作,切实抓好火灾防控工作。
三、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有关职能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双江自治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双消安委〔2015〕1号)要求,抓紧研究细化工作方案。突出抓好社会福利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劳动密集型企业、公众聚集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以及高层地下建筑、城市大型综合体、文物古建筑等重点领域的火灾隐患排查和整治。人员密集场所要重点整治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封闭,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违规搭建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彩钢板建筑等问题。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要重点整治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消防安全责任制及管理制度不落实,未按要求建立专(兼)职消防队伍并组织开展专业训练和实战演练等问题。高层地下建筑要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封闭,防火封堵不严,防火防烟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登高作业面设置不符合规范要求等问题。城市大型综合体要重点整治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不到位,防火防烟分隔、避难走道、安全疏散设施不符合规范要求,儿童娱乐场所设置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餐饮厨房未按照要求进行防火分隔等问题。
四、严格落实消防安全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和火灾隐患,要严格落实立案销案、挂牌督办、公开曝光、停业整顿、依法查封、关闭取缔等措施,做到有患必除、除患务尽。特别是对2015年未整改的3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勐勐农贸市场、双江勐勐商贸城、城南农贸市场),4处经营性场所火灾隐患危险区域(王斌出租房、双江县勐勐南路出租房群、双江县北回归大道与南摆河夹角处林业局门口片区、允甸社区茗盛大酒店新楼),有关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限和标准,督促隐患单位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拿出过硬措施,铁腕整治火灾隐患,以上7处区域性火灾隐患和火灾隐患危险区域务必于今年12月30日前整改完毕。
五、做好灭火和应急救援准备工作。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要组织县国土、住建、水务等部门对消防水源、消火栓、消防车通道等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开展1次全面普查,落实好维护保养措施,确保设施设备完整好用。要重视消防技术装备建设,添置防灭火装备器材和保障物资,提高防灭火能力和抢险救援水平。县公安消防大队和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要开展冬季业务大练兵,对重要场所、重点区域制定有针对性的灭火作战预案,强化对石油化工、高层、地下建筑的灭火研究和实战演练,提高复杂恶劣环境下的实战能力。要落实好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值班备勤和全勤指挥制度,做好“灭大火、打恶战”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加大宣传教育培训力度。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门户网站,曝光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剖析火灾案例,警示社会单位和群众,督促整改落实。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常识宣传,结合“119”消防日活动,深入开展消防宣传“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进家庭、进机关、进网站”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常识和技能,提升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依托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和住建、人社、安监等部门培训平台,大力开展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管理人,农民工和保安员等群体的消防安全培训,积极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督促单位落实消防安全控制室值班员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持证率达70%以上。
各乡(镇)、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请于12月30日前报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县公安消防大队),由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汇总后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史勇,0883-7624127。
双江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