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关于参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报告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5-11-24 09:01:23 点击率:148
各乡(镇)党委,县委各部门,县直国家机关各办局,各企事业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市属驻双单位党组(党委、总支、支部),驻双军警部队: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干部群众把思想统一到全会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实现全会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推动兴起学习宣传全会精神热潮,省委组建了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团,赴各地开展宣讲。2015年11月25日,省委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宣讲团成员,省政府政策研究室党组书记、副主任杨士吉同志将到我市进行宣讲,要求各县(区)、各乡(镇)设分会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2015年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09:00—11:30。
二、会议地点
(一)县级分会场
1.县民政局视频会议室;
2.勐勐镇视频会议室。
(二)各乡(镇)分会场
沙河乡、勐库镇、大文乡、忙糯乡、邦丙乡视频会议室。(视频信号以电子政务网络传输,请各乡镇与县政府办公室对接,调试好视频信号。)
三、参会人员
(一)县民政局视频会议室
1.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处级领导(含保留处级待遇领导、调研员、副调研员),县人民法院院长、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县巡视督查组副组长、县公安局政委。
2.部分离退休老干部。
3.县委办公室、县人大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策研室、县委党校、扶贫办、发改局、工信局、国土局、住建局、交通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卫生局、教育局、文体广电旅游局主要负责人。
(二)勐勐镇视频会议室
1.双江农场管委会、编办、党史办、工商联、总工会、老干局、团县委、妇联、档案局、文明办、文联、社科联、县志办、信访局、招商局、民宗局、统计局、安监局、地震局、人防办、科协、民政局、收储公司、粮食局、司法局、审计局、国资公司、移民局、烟办、供销社、红十字会、职教中心、一中、气象局、医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商局、人行、地税局、茶办、农发行、人社局、养护段、运政管理局、疾控中心、消防大队、南等水库管理局、残联、质量技术监督局、计生局、政务服务管理局、国税局、森林公安局、韭菜坝水库管理局、农行、邮政局、林业产业园区、住房公积金、信用联社、烟草公司、供电公司、保险公司、糖业公司、中国电信双江分公司、中国移动双江分公司主要负责人。
2.县民声宣讲团成员。
(三)各乡(镇)分会场
各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和股所级负责人、各乡(镇)教办负责人及部分中小学教师代表、各村委会支书、驻村工作队员参会;勐库华侨管理区在勐库镇视频会议室参加会议。
四、有关要求
(一)请各单位严格按通知要求参会,县委宣传部及勐勐镇分别做好民政局视频会议室、勐勐镇视频会议室的会场布置及服务工作,分会场不悬挂会标。
(二)请各单位将参会处级领导名单于2015年11月24日(星期二)上午11:00前报县委办公室秘书一股(联系电话:7621380);各单位参会人员名单报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电话:7621404)。
(三)部分离退休老干部请县委老干局负责通知落实并将名单报县委宣传部办公室(联系电话:7621404);民声宣讲团成员请县委宣传部理论教育股负责通知。
(四)请参会领导及参会人员提前15分钟进入会场,并关闭通讯工具。
(五)请县政府办公室及各乡(镇)做好视频信号调试保障工作。
(六)请县供电公司做好供电保障工作。
(七)请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讯《双江》安排记者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八)请县委督查室、县纪委做好会议督查工作。
中共双江拉祜族佤族布朗族傣族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5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