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江自治县落实党员发展“六机制”严把党员发展关
作者:袁璐 发布时间:2013-07-16 15:49:44 点击率:35
双江自治县认真落实党员发展六项制度,严把党员发展关。
坚持党员发展计划报送制。在认真分析全县党员结构比例、分布情况等基础上,科学制定年度《全县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明确各阶段发展任务,同时对各党(工)委党员发展数量和结构比例提出指导性意见,进一步提高党员发展的质量。
坚持党员发展培养考核制。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坚持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试制度,坚持做到没有经过党的基本知识学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发展、没有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的不发展。今年共对368名发展对象进行了考试,考试合格率达100%。
坚持党员发展审核制度。按照《发展党员程序工作细则》要求,加大对发展对象自身的政治审查力度,同时加强对各党(工)委发展党员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力度,对呈报的发展对象按照入党程序是否规范、发展手续是否齐全等要求,进行严格把关。
坚持党员发展公示制。公示内容以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现实表现为主,在公示范围上,以张贴公示栏等形式将公示地扩大到发展对象的现居住地、工作单位等,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对干部群众反映的情况,组织人员及时调查了解。
坚持党员发展票决制。做到参会党员人数达到应到会有表决权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支部大会有效,对党员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百分之八十,才能通过接收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预备党员或转正为正式党员。
坚持党员发展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介绍、谁负责,谁发展、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对发展党员工作造成失误的,实行责任追究。对违反规定吸收入党的,一律不予承认,切实维护发展党员工作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