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组织对23名新任科级干部进行廉政知识考试
作者:宣传部 李廷珍 发布时间:2013-07-08 10:38:29 点击率:46
7月4日,我县组织对23名新任科级干部进行廉政知识考试。这是我县首次实施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制度。
县委副书记、县委组织部长、县委统战部长阮进明,县委常委、纪委书记毕廷钧任主考。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工作人员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并配备相应设施全程记录考场秩序。
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内容主要测试履行领导岗位工作职责应掌握的党纪政纪和廉政基本知识,包括《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等党政法规,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党委新出台的党内法规、廉政法规、政策制度和反腐倡廉建设重大决策部署等内容。考试采用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试题设置是将廉政法规和我县实际相结合,建立动态试题库,科学设置填空、单选、判断、简答、论述等题型,并根据党和国家政策,及时对测试内容进行补充和更换。注重考察干部的理论知识掌握程度和运用理论法规指导自身勤政为民、廉洁从政、秉公用权的能力。每轮考试前,均从试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考试成绩将归入领导干部个人廉政档案。拟任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必须参加廉政知识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方可按规定程序任用。如初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可向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申请补考一次,补考成绩仍然不合格的,取消其本次任用资格。考试结果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向县委书记碰头会汇报。
参加考试的拟任科级领导干部表示,任前廉政知识考试制度体现了教育在前、预防在先的思想,使自己认识到学习廉政法规的重要性,通过参加这次考试进一步提高了廉洁从政意识,也增强了今后进一步学习廉政法规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考试结束后,召开了新任的科级领导集体廉政谈话会议。毕廷钧代表县委对新提拔的科级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他从加强党的知识学习、规范行使岗位权利、严格遵守党纪国法三个方面作了要求。
毕廷钧强调,科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时刻做到“看‘权’要自重,掌‘权’要自省,用‘权’要自律”。毕廷钧要求新任科级领导干部要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严于律己,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工作业绩向县委、县政府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会上,新提拔科级干部纷纷发言和表态,表示今后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加强学习,严格要求,用心做事,扎实工作,以优异的业绩回报组织的培养和群众的期望,最后签订了廉政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