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关于进一步发挥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意见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2 08:33:57 点击率:156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关于进一步发挥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意见
为进一步发挥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以下简称非领导职务干部)的作用,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等有关规定,参照《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发挥处级及以上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意见》,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认识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重要性
非领导职务干部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随着《公务员法》的实施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从各级领导岗位上改任、下级提任等渠道进入各单位的非领导职务干部人数逐渐增多,在干部队伍中的比重越来越大,不仅是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骨干,也是推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力量,是宝贵的人才资源。加强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对激发不同年龄层次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干部队伍的整体功能和活力,提高干部队伍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级党组织务必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发挥非领导职务干部作用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教育管理,促使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积极作用,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二、进一步明确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职责
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明确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职责,充分发挥好他们的作用。
(一)明确岗位职责。各级党组织要坚持科学设岗、人岗相适的原则,合理确定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岗位、合理安排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任务,让他们有岗、有职、有责。根据德才表现和特长,经领导授权或委托,非领导职务干部可负责或协助分管领导负责某一方面工作。工作需要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可列席同级党委(党组)的有关会议,参与单位的有关决策,也可兼任下一级领导职务。
(二)服务中心工作。各级党组织要结合非领导职务干部的工作经历、能力特长、专业优势和本职工作情况,统筹安排他们参与中心工作,为他们搭建充分发挥作用的工作平台。结合实际,可安排非领导职务干部对重要政策、重大决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重大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可围绕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他们开展综合性或专题性调查研究;可发挥部分非领导职务干部善于沟通协调、熟悉招商引资工作的优势,组织他们参与协调资金、引进项目等方面工作;可采取“个人自愿与组织决定”相结合的办法,积极鼓励他们到经济薄弱村、矛盾复杂村(社区)担任党组织书记,或回原籍村竞选村民委员会主任,切实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可选派党员非领导职务干部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担任党建指导员、联络员、党组织负责人;可安排熟悉政策、熟悉基层、善于做群众工作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到信访部门、窗口部门参与信访接待工作;可组织他们开展业务传授和单位传统教育等工作,发挥 “传、帮、带”的作用。
三、进一步强化对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教育管理
各级党组织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大教育管理力度,促进非领导职务干部充分发挥作用。
(一)加强教育引导。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教育管理,按照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干部队伍的要求,把非领导职务干部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切实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培训。要建立健全谈心谈话制度,开展经常性的交心谈心活动,引导非领导职务干部以积极健康的心态,自觉服从组织安排,积极发挥作用,非领导职务干部要经常向所在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
(二)真心激励关爱。各级党组织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爱护非领导职务干部,为他们开展工作、发挥作用创造必要的条件,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要落实非领导职务干部在参加有关会议、阅读文件以及了解本单位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等方面的政治待遇。对德才表现好、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非领导职务干部,符合条件的,根据工作需要,可转任为领导职务,也可提拔担任上一级职务。要有计划地安排年纪较轻、有发展潜力、缺乏基层工作经历和领导经验的非领导职务干部,到基层挂职锻炼,丰富阅历、提高素质。要严格执行干部退休制度,符合《公务员法》规定提前退休条件,本人自愿的,可办理退休手续。
(三)严格监督考核。非领导职务干部的日常管理以所在单位党组织为主,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负起责任,进一步加强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对非领导职务干部遵守单位工作纪律和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为非领导职务干部发挥作用提供组织和制度保障。组织部门要进一步完善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参照科级领导干部的标准对非领导职务干部进行考核。要严格执行考核制度,加大考核结果的运用,对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不遵守工作纪律,不服从组织安排,不履行岗位职责,不胜任现职工作,作风漂浮,干部群众反映较差,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视情况进行调整、降职和辞退。
主题词:组织工作 干部管理 科级非领导职务 意见
中共双江自治县委办公室 2011年3月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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